我在做生意中(請注意做生意是前提,而不是指其他事務),經常遇到很多人,拖欠費用和服務的問題。
我從來都不催。
首先,什么是催呢?催是指,在約定的時間之前就告知對方。在合同約定的當日交付款項,點一下對方,顯然不叫作“催”,此為“提醒”。若明知道對方不在(或再)履行合同,還去“提醒”,則顯然又是“催”了。
我為什么“不催”呢?因為我知道在市場經濟中,欠費或拖欠服務的人,他內心都是無比清楚的——哪個人對自己的經濟往來漠不關心呢?他若想給,我不催,他也會給;他不想給,我催,也白搭。與其如此,不如不催。
催=不信任;不催=信任
催≈自私;不催=不自私
催≈刻薄;不催=寬容
我不催別人,很多人告訴我,“謝謝你不催”。
別人不催我,我會用行動表明我知道他的美德,謝謝他不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