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也魯譯
幸福的生活有三個不可缺的因素: 一是有希望。二是有事做。三是能愛人。
有希望。
亞歷山大大帝有一次大送禮物,表示他的慷慨。他給了甲一大筆錢,給了乙一個省份,給了丙一個高官。他的朋友聽到這件事后,對他說:“你要是一直這樣做下去,你自己會一貧如洗。”亞歷山大回答說:“我哪會一貧如洗,我為我自己留下的是一份最偉大的禮物。我所留下的是我的希望。”一個人要是只生活在回憶中,卻失去了希望,他的生命已經(jīng)開始終結(jié)。回憶不能鼓舞我們有力的生活下去,回憶只能讓我們逃避,好像囚犯逃出監(jiān)獄。
有事做。
一個英國老婦人,在她重病自知時日無多的時候,寫下了如下的詩句:現(xiàn)在別憐憫我,永遠(yuǎn)也不要憐憫我,我將不再工作,永遠(yuǎn)永遠(yuǎn)不再工作。很多人都有過失業(yè)或者沒事做的時候,就會覺得日子過得很慢,生活十分空虛。有過這種經(jīng)驗的人都會知道,有工作不是不幸,而是一種幸福。
能愛人。
詩人白朗寧曾寫道:“他望了她一眼,她對他回眸一笑,生命突然蘇醒。”生命中有了愛,我們就會變得煥發(fā)、謙卑、有生氣,新的希望油然而生,仿佛有千百件事等著我們?nèi)ネ瓿伞S辛藧郏陀辛舜禾欤澜缫沧兊萌f紫千紅。
最完美的禱告,應(yīng)(m.taiks.com)該是:“主啊,求你幫助我有力量去幫助別人。”
(摘自《花香滿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