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法律常識
1、彩禮和嫁妝在領證前給,是女生的婚前個人財產, 領證后給是夫妻共同財產。
2、兩歲以下的孩子, 一般都會給媽媽, 八歲以上聽孩子意愿。
3、簽了離婚協議,不算離婚,得熬過冷靜期,再去登記拿證。
4、都不想要撫養權, 法院不會判離。
5、老公出軌后,贈與第三者的財物, 可以起訴追回。
6、一方的私債,另一半不知情, 不追認, 離婚時可以免責。
7、女生在懷孕期間和分娩后一年內,男方不能提離婚而女方可以提。
8、離婚撫養權, 不是誰更有錢,孩子就判給誰!
9、對方出軌后, 簽的保證書、忠誠協議,都是沒有法律效力的,得簽婚內財產協議。
10、離婚前,要不要撫養權要想好,因為后期變更很難。
11、如果夫妻一方是軍人的, 離婚比較麻煩,需要征軍人同意。
12、家務做的多, 離婚時主張“家務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