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的重要性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規章制度的重要性,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規章制度的重要性1一、建立符合醫院管理需求的制度系統
管理制度是現代醫院管理的基礎,也是醫院文化的基礎,對醫院加強管理,提高醫療質量,確保醫療安全舉足輕重。同時,制度管理也是規范管理的前提。為了打造科學規范的管理平臺,近年來,我院一直將建立符合醫院發展的管理制度系統作為工作的重心。目前,醫院的各類管理組織健全,建立了較為完善的黨群、行政、人事、醫療、護理、科教、院感、防保、醫保、財務、內審、設備、信息、后勤、保衛等系列管理制度,醫院的人事聘用和管理機制、績效考核和分配機制、醫療服務質量保障機制等一系列管理機制日益完善,組織機構和工作人員職責明確,各類應急預案完備,為規范醫院管理,保證醫療服務質量打下了堅實的基礎。這其中,辦公室在醫院管理中以下幾個環節發揮作用。
1、對規章制度持續改進
由辦公室牽頭,每兩年對醫院所有規章制度進行全面梳理、修訂,并匯編成冊。修訂前,由辦公室按職能范圍對醫院規章制度先行分類,按類發送給相關職能科室,要求各職能科室對職責范圍內的各項制度進行全面梳理,在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根據制度執行中發現的問題和出現的新情況,適時修訂、增訂或刪減,以使制度與醫院實際相結合,更具參照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并根據醫院管理工作重心的轉移和實際情況,加以持續改進。
2、制度修訂全員參與
各職能科室對初步整理后的制度修改稿修改處作統一、明顯的標注后,由辦公室按類匯總發布于院局域網,并以短信形式通知各科室負責人,限期組織科內人員對相關制度進行討論,討論后的意見和建議報醫院辦公室。由辦公室根據科室提交的意見和建議,匯總后組織相關職能科室進行再修訂,最后經院分管領導審閱后定稿,并常年在院局域網公布,方便員工隨時查閱。這樣的修改過程,雖然繁雜,歷時也較長,但卻也是醫院全體干部職工熟悉和掌握制度的有效途徑之一,為提高制度的執行力奠定了基礎。
3、制度條款相互呼應
由于各職能科室分工不同,對非本科室職能范圍內的相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工作要求不是很清晰。因此,在醫院管理制度的制訂和修訂過程中,可能會
出現制度間某些規定或要求不統一,甚至存在相互矛盾的現象,造成多頭執行或無法執行。因此,辦公室在匯編前對所有制度進行初審,注意整體把握,及時發現和提出問題,協調相關科室進行修正。
4、制度執行落實到位
制度能否得到落實是制度能否發揮效用的關鍵。辦公室要通過對一系列行政管理制度如:醫院請示及重要情況報告制度、行政查房制度、院務公開制度和投訴管理制度、公務接待管理辦法等的規范執行和協調落實,間接推動與之相關工作的規范開展。
二、完善醫院綜合考評機制
科學、合理、嚴格的考核獎懲措施,可以為提高執行力提供有力的保障,是規范醫院管理、促進醫院科學發展的有效手段。我院實行以質量、效率和成本核算為主要內容的績效考核分配機制,同時實行了管理崗位人員目標責任制和質量與安全責任制、服務責任制等考核、獎懲機制,制訂了明確的考核細則和考核辦法,并在多年的推行過程中,得到不斷完善。作為承擔醫院考評工作的牽頭科室,辦公室除了要做好各類責任目標和考核、分配辦法的意見征集、修訂完善等工作外,還應做好考評的組織和具體落實工作。
1、考評獎懲公正嚴明
合理、公正的獎懲可以激發員工釋放“正能量”,自覺遵守規章制度,減少或杜絕負性行為,實現醫院規范管理,推動醫院科學發展。如果獎懲不明,則會對醫院管理產生負面效應。因此,辦公室平時要注重各類信息的收集,熟悉各類考評、獎懲細則,在考評前,組織、督促職能科室做好考核的檢查評估和調查分析等基礎性工作,并提供獎懲依據和初步處理意見后交院考評委考評,力求各考核項目獎得合理、罰得有據,不錯評、不漏評。
2、考評結果通報到位
適當、有效的通報反饋機制,在醫院管理的規范中起到了事半功倍的作用。為了使醫院各項考評更規范、更透明,在季度或年度考核結束后,醫院都會對考評結果進行通報。除了通過召開院中層干部和三級醫生會議作專門通報外,還通過辦公室牽頭編印《醫院簡訊》的方式進行院內通報,將每個考評項目、獎懲情況進行反饋、分析,要求中層干部向科內每位員工口頭傳達到位,書面傳閱到位。
特別是對給予處罰的事項,還要求相關職能科室負責人在處罰到位前,除向當事科室負責人進行通報外,還必須直接向當事人通報,進行有效溝通,做到當事科室和當事人明了、心服,保證醫院各項制度規范的順利實施。與此同時,對每季滿意度測評情況、病患表揚和醫護人員拒收“紅包”等情況一并在《醫院簡訊》進行通報,全院公開傳閱,一方面激發廣大干部職工積極向上的`動力,另一方面使干部職工從實際事例中汲取教訓,減少不良事件的發生,并對照整改。但在通報過程中,注意掌握通報的“度”,有的通報具體人員姓名,有的則僅通報到科室或班組,做到制度化與人性化相結合。
三、有效溝通,提高規范管理成效
溝通協調是醫院辦公室工作的重要職能,通過辦公室的溝通協調,來傳達落實領導決策,反饋基層信息,有效提升科室合力,維護院內、外良好人際環境,提高醫院管理效能。而協調的核心是溝通。因此,辦公室工作人員要注重提高自身綜合素質,強化服務意識,擺正自身位置,謙虛誠懇,建立融洽良好的人際關系,堅持原則性和靈活性相結合,提高溝通能力和溝通效用。通過良好、有效的溝通,一方面,有助于正確領會上級精神和領導意圖,多渠道、全方位收集信息,提升上傳下達工作質量;另一方面,有助于構筑團結協作、規范醫院管理的工作氛圍和工作機制,提高工作效率,取得規范醫院管理成效的最大化。
規章制度的重要性2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規矩也就是制度?國家要有法律法規制度,以此約束公民的行為,樹立價值標準;對于我們企業來說,規矩也就是規章制度,是企業內部的“法律”?
首先,規章制度能夠保障公司管理的有序化?規范化,最大程度的降低運營成本;其次,規章制度可以防止管理的任意性,充分保護員工的合法權益;同時,它也是規范員工行為的規則,建立評判對錯的價值標準,規范職業道德,使公司與員工雙方的利益得以保障?
每個人首先有他的社會性,而成為一個企業的員工,職業身份和職業操守是第一位的?我們的每一個規章制度都是依據國家法律法規,結合公司管理特點和企業文化來制定的?它的目的不是為了懲罰和控制,而是為了實現管理的公平性,使企業和員工始終保持在同一價值標準內,為了同一目標努力,實現雙方更好的可持續的發展?
我們的每一個規章制度都是建立在一視 ……此處隱藏19955個字……民主程序制定的規章制度,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及政策規定,并已向勞動者公示的,可以作為人民法院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依據。”
由此可見,《勞動合同法》對于勞動報酬、工作時間、勞動保護等直接關系到勞動者權益的內容作出了強制性規定。同時,又把制定規章制度,并以此對員工進行實際管理的權利留給了企業。比如《勞動合同法》第39條明確規定,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用人單位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什么是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需要企業事先作出規定,即首先用人單位必須要有明確的、合法的規章制度存在,其次用人單位的規章制中必須對何為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為作出明確的界定。絕大多數企業在面臨勞動爭議糾紛中解除勞動關系這一難題時,都輸在了“規章制度”上。規范的企業則正是在制定規章制度的時候就充分考慮所有的情形,將可能成為爭議焦點的內容加以細化,并用書面的形式固定下來,一旦發生爭議,這樣的規章制度便能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可以說,規章制度的重要性貫穿于企業管理和糾紛解決的全過程。
案例一:某公司以連續曠工12天為由,單方解除了張某的勞動合同關系,并及時辦理了退工等相應手續。辦理退工手續后,張某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庭審中,雙方各執一詞:張某拿出了自己手寫的請假條以及部門經理的批準證明,用以證明這期間屬于請事假而非曠工;而用人單位則出具了經過張某曾經簽收的《員工手冊》。
該《員工手冊》明確規定了各級員工的請假審批程序:“員工一次性請假1天以內的,由部門主管審批;一次性請假3天以內的,由部門經理審批;一次性請假5天以內的,由部門部總審批;一次性請假7天以內的,由公司分管領導審批;一次性請假8天以上的,由總經理批準;否則,視為曠工”。同時,單位還規定了“連續曠工10天以上屬于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認為:單位的規章制度經過員工簽收,是合法有效的;而張某提供的請假條并沒有按照單位《員工手冊》規定的程序辦理,手續不合法,應視為曠工。根據法律的規定,單位在有合法證據證明員工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情況下是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據此支持了單位的主張。
案例二:謝某是一家大型中外合資企業一位流水線上的員工,因對年終獎數額問題和單位領導發生爭議。由于一時情緒難以控制,該員工將流水線上的關鍵生產設備拆下并藏匿起來,致整條生產線停工一天,單位無法按時交貨,不得不承擔延遲交貨的違約金10萬元。
企業當即決定解除與該名員工的勞動合同關系,員工不服,提起了勞動爭議仲裁申請,要求恢復勞動關系。仲裁過程中,單位提供了經員工簽字認可的《員工手冊》,該《員工手冊》中的獎懲制度里面明確規定了“破壞生產設備”屬于違紀行為,而且也同時明確規定了關于“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的標準,即對公司造成直接經濟損失達到3萬元及以上者為“嚴重”。最后,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駁回了謝某的請求。
專家點評:上述兩個案例最終都是以企業勝訴告終。企業勝訴的原因在于這兩個企業的規章制度比較科學和完善。案例一中企業對員工請假審批手續事先作出了詳細的規定,員工張某請假12天沒有按照規定的請假手續辦理請假事宜,最后被認定為曠工,且該企業的規章制度也明確了連續曠工10天即屬于嚴重違反企業規章制度的行為。
案例二中,企業對于違紀行為的“嚴重”標準作出了界定,謝某破壞生產設備給企業造成的損失超過了企業預先規定的“嚴重”標準,屬于嚴重違紀的行為。由此可見,企業規章制度不僅僅在管理過程中扮演著極其重要的角色,同時也是企業在勞動爭議中制勝的關鍵所在。規范的規章制度可以使企業在勞動爭議處理中把握主動權,降低敗訴的風險。
(二)不完善的規章制度,成為勞動爭議的誘因,甚至成為企業在勞動爭議案件中敗訴的關鍵
完善的規章制度可以幫助企業實現規范化管理。不完善的規章制度可能是企業適得其反,不但達不到幫助企業規范管理的目的,反而可能會給企業帶來麻煩。
案例:小劉20xx年7月進入某高科技公司工作,公司發放的《員工手冊》規定:員工實行每周六天工作制,工作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20xx年5月合同到期后,小劉離開公司,同時要求公司支付工作兩年期間的'周六加班工資近6萬元,公司認為自己僅僅在《員工手冊》上規定了周六工作,事實上公司并非每周六都安排員工工作,且即使安排周六加班,加班工資都已在平時的工資中支付,不同意支付。
協商不成,小劉提起勞動仲裁。案件經仲裁、一審,庭審中,小劉提供了公司的《員工手冊》作為公司安排自己每周六加班的證據,在公司沒有提供有力證據支持自己主張的情況下,法院最終判決支持了小劉加班工資的訴訟請求。
專家點評:該案企業敗訴的教訓無疑是深刻的。現實中,很多企業的規章制度有類似的情況。如有的企業在規章制度中規定,員工每天的工作時間是10小時,但其實每天工作沒有那么久。如果有這樣的規定,將來員工拿企業的規章制度去打官司的,公司提不出相反的證據的情況下,敗訴肯定是企業的。所以,企業在制定規章制度時,切記要符合規范和完善。
(三)在中長期勞動合同以及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背景下,規章制度將成為解除勞動合同的主要依據
在《勞動法》之下,企業在終結勞動關系方面用得最多的是勞動合同終止制度,因為企業可以選擇短期勞動合同,即一年一簽勞動合同,甚至是一年簽訂幾次勞動合同。因此,當企業不想在繼續使用勞動者時,只需等到勞動合同到期終止即可,不僅十分簡便,而且也沒有任何風險。
但是,《勞動合同法》為解決勞動合同短期化問題,大大放寬了無固定期限合同成立條件。如勞動者在該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用人單位連續與勞動者簽訂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年不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都將可能導致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成立。
這就意味著,我們國家的勞動合同將走向中長期甚至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為主,短期合同只是補充。企業一旦與勞動者簽訂中長期勞動合同或者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那么終止制度將不再好使。如果是中長期合同,企業需要經歷漫長的等待才能終止;如果是無固定期限合同就沒有到期的概念。
企業要想終結勞動關系,只要提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而要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將受到諸多限制。企業要想在受到諸多限制的情況下行使提前解除權,必須事先完善自身的制度,將法律賦予用人單位事先明確的“嚴重違紀”、“重大損害”、“不能勝任工作”等界定清楚,一旦勞動者達到企業規章制度事先規定的情形,用人單位便可以依據規章制度來提前解除勞動合同。
綜上,制定一套比較完善規章制度,對于企業而言,具有重要意義,不僅可以建立健康而良好管理秩序,同時也因其中所包含員工的行為規范及員工的責權利,對規范企業的管理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此外,規章制度對于企業文化建設的重要性也是不言而喻的。規章制度是企業文化的載體,企業文化的內容要通過規章制度來體現,而且也是對企業文化的一種傳播和企業形象的一種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