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導則優秀
在日常學習、工作抑或是生活中,保不準會發生突發事件,為了避免造成更嚴重的后果,常常需要預先準備應急預案。那要怎么制定科學的應急預案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導則優秀,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導則優秀1一、培訓
根據接受培訓的人員不同,選擇不同側重點,確定培訓內容,制定培訓計劃。培訓內容如下:
1、對操作人員的培訓內容
⑴鑒別異常情況并及時上報的能力與意識;
⑵對待各種事故如何處理;
⑶自救與互相救護的能力;
⑷學習使用各種器件、工具的技能與知識;
⑸任務的目的和如何完成任務;
⑹與上下級聯系的方法和各種信號的含義。
二、演練
定期組織進行演練。公司進行事故應急預案演習是必不可少的,通過訓練和演習可以驗證事故應急預案的合理性,發現與實際不符合的情況,找出不足項和整改項,及時對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
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應急演練。
進行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習要注意以下事項
1、事故應急處理預案編制完成后,公司應向所有員工以及外部應急服務機構公布;
2、每一次演練后,公司應核對事故應急處理預案規定的內容是否都被檢查,找出不足的'缺點。檢查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⑴事故期間通訊系統是否運作;
⑵員工是否安全撤離;
⑶急救服務機構能否及時參與事故搶救;
⑷是否有效控制事故進一步擴大。
三、事故應急預案演練內容及分類
1、分類事故應急救援演習:
可分為室內演習和現場演習兩種。
⑴室內演習又稱組織指揮演習。主要由指揮部的領導指揮、通訊、調度等組成的指揮系統。在各級職能機關、部門的統一領導下,按一定的目的和要求,以室內組織指揮的形式將各級救援力量組織起來,實施應急救援任務和對危害到的人員實施有效防護的指導。
⑵現場演習即事故設想實地演習。根據其任務要求和規模可分為單項訓練、部分演習、綜合演習三種。
A、單項訓練。針對性完成應急救援任務中的某個單科目而進行的基本操作。如個人防護訓練、火災處臵訓練、人員互救訓練等的單一課目訓練。
B、部分演習。部分演習是檢驗應急救援任務中的某個課目、某個部門準備情況,同應急單位部門之間的協調程度而進行的基本工作。
C、綜合演習。綜合演習是檢驗指揮部的指揮、協調能力和救援專業隊的救援能力及其配合情況、各種保障系統的完善情況及員工的避災能力等。
四、演習基本要求和內容
1、基本要求。為了使演習得到預期的效果,演習的計劃必須細致周密,要把各級應急救援力量和應該配備的器材組成統一的整體。
2、演習的基本內容是根據演習的任務要求和規模而定,應有如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⑴各演習單位相互支援、配合及協調程度;
⑵公司生產系統運行情況,公司內應急情景、公司內應急搶險、急救與醫治;
⑶公司內消防安全通道保障及安全撤離通道路演;
⑷事故區清點人數及人員控制,防護指導,包括專業人員的個人防護及對員工對毒氣的防護;
⑸通信及報警訊號聯絡,各種標志布設及對危害區域的變化布設點的變更;
⑹交通控制及交通道口的管理,治安工作;
⑺員工及無關人員的撤離、防護區的洗消污處理及上、下源受污染情況調查,事故的善后工作;當時當地的氣象情況及地形、地物情況及對事故危害程度的影響;
⑻向上級報告情況及向友鄰單位通報情況;
⑼各專業隊講評要點,演習資料匯總需要的表格。
以上這些內容僅是一般情況,還應根據演習的任務增減內容。
3、演習人員的組成不論演習規模的大小,一般都要有兩部分人員組成:
⑴事故應急救援的演習員工,占演習人員的絕大多數,主要為各工段生產操作人員及部分后勤保證人員,即將來可能與事故應急救援直接有關者。
⑵考核評價者,由公司應急領導、安全員及部分外協專家組成。對于每一次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進行評價,對其中不足之處進行持續改進。
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導則優秀2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提高小浪底水力發電廠(以下簡稱電廠)處置恐怖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恐怖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電廠安全運行,維護電廠正常生產秩序。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電廠管理的生產運行區域內蓄意進行的爆炸、投毒、縱火、暴力破壞等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恐怖事件。
2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1)以人為本,減少危害。把保障人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地預防、減少和消除恐怖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作為首要任務,切實加強恐怖事件管理工作。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小浪底建管局(以下簡稱局)統一領導和局重大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組織協調下,電廠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指揮部及其成員按照各自的職責和權限,負責電廠恐怖事件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建立健全應急預案和應急機制。
(3)依靠科學,依法規范。采用先進的救援裝備和技術,增強應急救援能力。依法規范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預防為主,防治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應急處置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演練等工作。
3反恐危害程度分析
3.1電廠概況
電廠位于黃河干流中下游的洛陽市與濟源市交界區,管理著小浪底水利樞紐及西霞院反調節水庫,小浪底水利樞紐總裝機容量180萬千瓦,單機容量30萬千瓦,西霞院反調節水庫總裝機容量14萬千瓦,單機容量3.5萬千瓦。電廠主要執行黃河下游防洪、防凌、減淤、供水、灌溉及電網電力供應和系統調峰任務。
3.2危險源與風險分析
存在高水位、大庫容水庫和高電壓、大容量發變電設備,其大壩、庫岸、泄水洞群、地下洞室、引水源等重要部位的安全對下游、電網及電廠安全生產構成重大威脅。
4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
4.1組織機構
電廠成立恐怖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由電廠應急救援指揮部和應急管理辦公室共同組成,負責電廠恐怖事件的應急管理 ……此處隱藏2328個字……制和減少損失;負責統一調集、指揮現場施救隊伍,實施搶險救災;負責組織事故現場群眾撤離、傷員救治轉送和物資轉移。
善后處理組:
負責搜集事故現場有關的'物證、資料,繪制事故現場示意圖,現場攝影攝像,保護事故現場和證據;協助市善后處理指揮部做好相關工作;配合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扶工作;配合做好發布公告,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公布于眾。
三、本預案適用范圍、施救程序與要求
1、本預案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可能發生的一次死亡5人以上(含5人)或重傷15人以上或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含100萬元)的建筑工程安全事故。
2、事故一旦發生,事故單位或項目部應以最快速度立即上報,局各處室、單位接到重特大安全事故報告后,立刻向局長和分管局長報告(局值班電話:0512~65xx0932),并迅速上報市政府辦公室(值班電話:0512~6xx12115)、市安委會辦公室(值班電話:0512~68xx0608)和省建設主管部門(值班電話:025~42xx9015,42xxx5)。
3、在接到總指揮部啟動預案通知或建筑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報告后,指揮部馬上開展工作,由綜合協調組、現場搶險組、善后處理組聯絡員通知有關組成成員和技術專家立即趕赴現場,按本方案履行職責、組織施救。
4、事故發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以及生產技術安全等部門應全力以赴,配合指揮部工作,并提供全部資料和后勤保障條件。
5、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建筑活動的單位,擔負救援任務的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和調度。
6、事故單位必須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事故報告,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支持的事宜,事故報告單位、報告人、報告時間。
四、本專項預案是組織實施緊急救援工作的指導性意見,在實施過程中應根據實際情況隨機進行處理。
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導則優秀4為在特大火災事故發生后及時有效的實施應急救援,減少事故損失,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救援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汶上縣行政區域內發生的特大火災事故。特大火災事故是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傷20人以上;受災50戶以上;直接財產損失100萬元以上,或其他社會影響重大的事故。
二、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設立汶上縣特大火災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應急救援工作。總指揮由縣政府縣長擔任,副總指揮由縣政府分管縣長、縣公安局長、縣消防大隊長擔任,指揮部成員由縣公安局、縣委宣傳部、縣人武部、民政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衛生局、安監局、建設局、廣電局、網通公司、公安局治安大隊、交警大隊、消防大隊有關負責人組成。
(二)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主任由縣公安局負責人擔任,副主任由縣委宣傳部、縣公安局消防大隊、事故發生地鄉鎮負責人擔任。
(三)指揮部下設5個組。
1、滅火指揮組。由縣消防大隊組成,負責制定具體救援方案,部署各參戰力量,指揮火災現場撲救,了解掌握火情,調集撲救力量,組織有關專家進行火災評估并提供技術支持。
2、警戒組。由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巡警大隊及受災地派出所組成,負責災害現場的交通管制,保障救援車隊的道路暢通,疏導圍觀群眾,維持現場秩序。
3、勤務保障組。由當地鄉(鎮)政府、村(居)和消防大隊組成,負責了解掌握撲救所需物資的分布和儲備情況,制定撲救行動所需經費預算,指導救援物資的運輸和調配,落實參戰人員的生活和醫療保障。
4、秘書組。由縣公安局秘書科、調度科、宣傳科和消防大隊組成,負責及時了解火災動態和撲救情況,收集撲救行動的有關信息和資料,編寫情況快訊和工作報告,負責對外信息發布。
5、善后工作組。由當地鄉鎮政府、村居和民政局、勞動局、消防大隊和有關保險機構組成,負責及時了解掌握火災的基本情況和波及范圍,盡快查明火災原因和火災損失,起草火災事故報告,并負責對傷亡人員及其家屬進行撫恤、救濟、理賠等善后工作。
三、應急救援體系及演練
(一)應急救援體系。以縣消防大隊為首戰力量,濟寧消防支隊調集部隊為增援力量。公安、建設、環衛、供水、供電、供氣、交通、環保、醫療救護等單位作為輔助力量,協助火災撲救行動。
(二)日常訓練原則上由縣公安消防大隊按計劃安排,全縣應急救援演習原則上每年進行一次。
四、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一)事故報告
1、發生特大火災事故后,有關單位和個人立即報告當地消防部門。報警電話:119。
2、縣消防大隊接到報告后,在立即出警的同時,立即報告縣政府值班室、縣安監局值班室和濟寧市消防支隊值班室。
(二)事故發生單位應保護好事故現場。
(三)事故發生后,公安部門應迅速趕赴事故現場,維持治安秩序、做好交通管制。
五、事故應急救援
(一)消防大隊接到報警后,應立即報告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由總指揮立即報告縣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由領導小組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確需啟動本預案的',立即按本預案組成指揮部趕赴現場實施指揮。
(二)消防力量的調集。
1、發生特大火災事故時,首先由縣消防大隊進行先期處置,并迅速將情況向濟寧市消防支隊報告。相關單位要密切配合。
2、當火災情況嚴重、需要調集周邊縣市區或其他救援區域力量增援時,由縣公安局報請市消防支隊,調集市內、省內消防增援力量。
3、所調集的消防增援力量必須在30分鐘內集結完畢,并由大隊指揮員帶隊選擇最近路線趕赴火災發生地。
(三)戰斗行動程序。在指揮部統一指揮下,增援力量按先后順序到達災害事故地后,根據火災類型和參戰隊伍人員、裝備情況,由縣消防大隊提供作戰參謀人員,按照所劃分的作戰區域或戰斗段,協助作戰隊伍展開救援行動。
(四)按照“屬地指揮”的原則,在縣消防大隊未到達現場之前,其它增援力量接受當地救援指揮機構的指揮。
六、勤務保障
(一)通信保障。由縣政府辦公室、縣公安局指揮中心及網通公司、移動通信公司負責,確保聯絡暢通。
(二)裝備保障。由縣政府辦公室、縣安監局及縣消防大隊負責。保證作戰行動所需戰斗服、空氣呼吸器瓶、滅火劑、油料和特種救援器材配件等消耗品的供應;組織技術人員及時對車輛、裝備進行維修保養,避免因車輛、裝備故障損壞而影響撲救行動。
(三)生活保障。由縣政府辦公室負責各救援力量的飲食、住宿、醫療等保障工作。
七、其他
(一)本預案是特大火災事故應急救援的指導性方案。
(二)在應急救援行動中,要嚴格按程序調集所需力量,一切行動聽從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保證各項命令、指示得到貫徹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