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今社會,家庭暴力的現象日益嚴重,許多人對其一知半解,即使遭遇也不懂得如何自我保護。今天,我們將深入探討家庭暴力的定義及其界定范疇,以期為受害者提供更有力的法律支持和心理輔導。
首先,我們需要明確什么是家庭暴力?根據我國的《婦女保障法》、《婚姻法》等法律規定,禁止對婦女實施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這里的家暴行為不僅僅局限于身體上的傷害,它還包括精神上的虐待、性侵犯以及其他形式的限制人身自由或造成身體、精神傷害的情形。在持續性和經常性的情況下,這些行為構成了犯罪。
在處理家庭糾紛時,《婚姻法》第四十三條明確規定,如果一方實施了家暴或者遺棄了另一方,則被動方有權提出離婚請求,并且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及所在單位都應當予以勸阻和調解。如果正在發生家暴行為,被害方可以直接向公安機關求助,他們應盡快制止此類事件。此外,對于實施家暴或遺棄而無過錯的一方,可以申請損害賠償。
家庭 Violence 的范疇十分廣泛,不僅限于夫妻間,還包括父母對子女、子女對父母(如未成年子女),兄弟姐妹之間,以及叔嫂妯娌、翁婿婆媳等親屬之間的所有形式。即便是同居關系或戀愛關系中的沖突也可能構成家暴。這也是為什么目前丈夫對妻子的攻擊占據絕大多數比例的一個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