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全稱為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是檢測初中在校生是否達到初中學業水平的水平性考試和建立在九年義務教育基礎上的高中選拔性考試。2021年中考招生政策有哪些變化呢?
中考時間 1
根據省教育廳新文件及浙江省教育廳正式下發了“關于做好2024年初中學業水平全省統一考試有關工作的通知”,明確2024年浙江嘉興中考時間為6月22日-23日。
考試時間和科目分值 2
2025年浙江嘉興中考時間安排在6月21日-22日,比去年整體提前1天。
注:圖上社會閉卷為溫州市的考試方式,其他縣市區是開卷還是閉卷需等官方通知。
報名條件與跨區域報考有哪些規定 3
在中考報名條件上,三類人可以報名:在各縣(市、區)初中學校就讀,有各縣(市、區)初中正式學籍的畢業班學生;具有各縣(市、區)戶籍,在各縣(市、區)外就讀的初中畢業班學生;具有各縣(市、區)戶籍的往屆初中畢業生。
根據教育部最新政策要求,2022年,全市公辦、民辦普通高中原則上實行“屬地招生,公民同招”,中考報名原則上按照“學籍在哪里就在哪里報考”的要求進行,同時,允許跨區域就讀的學生回戶籍地報名參加中考。初中畢業生參加普通高中學校錄取按照“在哪里報考就在哪里錄取”的原則進行,一旦完成中考報名則不得更改。具體要求如下:
具有市本級戶籍且在五縣(市)就讀的學生,在五縣(市)報名參加中考的,只能參加五縣(市)普高錄取;若報考市本級普高,須回戶籍地報名并中考;具有五縣(市)戶籍且在市本級就讀的學生,若報考戶籍地普高,須回戶籍地報名并參加中考。凡學籍在市本級且在市本級報名并參加中考的學生,一律視為市本級生源,市本級外普高不得錄取,否則無法建立學籍;嘉興市外戶籍的新居民隨遷子女學生,可以選擇回戶籍所在地報名參加中考和高中學校錄取。若選擇在學籍所在地報名參加中考的,按學籍所在地新居民隨遷子女錄取高中學校相關條件參加高中學校錄取,不得跨區域報考和錄取。
新居民隨遷子女錄取公辦普高條件更加簡化
根據最新文件精神,自2022年起,新居民隨遷子女參加我市公辦普通高中錄取條件簡化為:學生具有我市初中學校學籍并參加當年度中考;自初一年級第一學期9月1日起至初三年級第二學期5月31日止,學生父母雙方或其中一方(或法定監護人)在本市范圍內取得《浙江省居住證》且居住證連續有效簽注。對于居住證斷簽后在30天內補簽的,經屬地公安派出所確認后,居住證核驗時可視為連續有效。
考慮受2020年新冠疫情影響,部分新居民隨遷子女家長(法定監護人)未能按時簽注居住證的實際情況,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期間居住證未簽注的仍視為連續。
不符合上述條件的學生,可選擇中職學校、民辦普通高中學校就讀或回戶籍地就讀。
中考的歷史沿革 4
2022年4月6日,從教育部網站獲悉,教育部辦公廳日前發布《關于做好2022年中考命題工作的通知》,要求嚴格依據課程標準命題,堅決取消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大綱或考試說明。
不得超標命題和隨意擴大、壓減考試內容范圍,嚴禁將高中課程內容、學科競賽試題以及校外培訓內? 通知提出,要積極推進省級統一命題。
確不具備條件的省份,要研究提出加快推進省級統一命題的工作方案,明確時間表、路線圖,到2024年實現中考省級統一命題。
浙江嘉興本級普高特長生中考招生方案 5
招生要求
特色特長招生堅持公開、公正、公平原則。各招生學校要成立由校長任組長的學校特色特長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按照標準明確、條件公開、過程規范、結果透明的要求,制定本校2022年特色特長招生工作實施方案,精心組織,認真實施。各類特色特長招生項目設置、招生錄取等堅持標準,從嚴把控。
招生方案
特色特長招生實施方案應包括:招生類別(項目)、計劃數(含總數和各項目人數)、報名條件,特長測試(含特色班學科或專業素養發展能力評估,下同,以下統稱“特長測試”)時間、地點、內容、方式、成績評定辦法和錄取規則。
為規范特色特長招生工作,對實施方案中的有關內容具體要求如下:
1.各校自行組織的特長測試滿分值為100分;
2.統一綜合成績計算方法(保留2位小數):
(1)特色班招生采用中考成績占比50%,特長測試成績占比50%的方法計算綜合成績,即:
(2)特長生招生采用中考成績占比30%,特長測試成績占比70%的方法計算綜合成績,即:
3.設置中考成績最低控制分數線。各高中學校根據學校實際在特色特長招生方案中明確中考成績最低控制分數線,最低控制分數線必須符合省教育廳關于高中招生的相關要求。
4.對于特殊體育人才,中考成績要求根據我市體教融合工作相關政策執行。
錄取方式
特色特長招生實行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普通高中學校以初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為基本要求(可提出單科成績要求),結合特長測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或綜合素質維度評價結果)、專業素養發展能力評估結果等制定綜合評價錄取規則。參加招生學校組織的特長測試并入圍的考生,可以在普通高中統一招生階段填報報考學校的特長項目(特色班)招生志愿,考試部門根據各普通高中學校特長項目(特色班)招生計劃,按照考生綜合評價成績和學校綜合評價錄取規則,在統一招生階段提前擇優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