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始終對某些擅長社交應酬的人懷著敬佩之情,仿佛他們擁有一種天賦的能力,無論在何時、遇到何人,都能自如應對,每次交流都顯得那么自然而然。這些人的記憶力也令人嘆為觀止,他們似乎能夠記住每一個面孔、每一個名字,就像是在心中編織了一個個故事,隨時可以翻閱。
我年輕的時候曾在電影公司工作,那時候我的上司不僅善于交際,而且酒量驚人。那時候最讓我害怕的任務就是“晚上留下來陪客人吃飯”。我和朋友們可以聊到深夜,但到了那種場合,我就總是不知所措,不知道應該用什么樣的表情和態度去與別人交流。
一旦心里有了猶豫,我就變得拘謹和尷尬,加上我對酒的恐懼,一杯酒紅臉,一點兒醉意朦朧,我就害怕出丑,所以即使是敬酒或回敬,也只能小心翼翼。我因此被歸類為“不夠熱情”的類型。
記得有一位朋友,他很好心地給我上了幾節課。他說社交上的友情可以分成三個層次:第一種,是為了結識新朋友,這里的感情比較淺;第二種,是為了建立長久的關系,這里的感情更深;第三種,則是基于深厚的情誼,這里的感情最真摯。盡管他的話題很清楚,但要做到這三者之間平衡,讓交流看起來自然又自信,對我來說還是很難的事情。
舉例來說,當別人問你:“好久不見了,我們哪天聚聚?”雖然這是出于善意,但是如果沒有真誠的情感支持,那么這種邀請可能會讓你感到無比壓力。我還記得兒子五歲那年,他帶著他從未見過面的叔叔一起玩耍,后來叔叔提出要我們一起吃飯,兒子竟然問為什么沒有留下電話號碼。這件事情讓我意識到,有時候孩子們的直覺真的非常值得我們學習。
最近跟那個提醒我把社交當作必要性的朋友聊天,他突然說自己已經懶得交新的朋友,因為認為未來再多的人脈都不可能像現在這樣珍貴。他甚至統計了一下發現,只有幾個老朋友是不必經常聯系但永遠不會消失。他笑著說:“沒騙你,有一段時間里,我認真計算過覺得……其實這樣的伙伴挺足用的!”不知道他的話是否包含了我們的友情,也許是我太敏感,而他的回答可能會讓我感覺自己只是另一種形式的應酬對象。
從過去到現在,我一直羨慕那些能言善辯的人,他們似乎擁有某種超脫塵世間凡事的一面,使他們在任何場合都顯得游刃有余。而我呢?總是在熱鬧場合因為自己的無能感而悄悄離開,現在想想,或許這樣做也有它自己的價值,它至少比孤獨一人在寂靜中,更有意義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