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機畢業生就業協議(通用3篇)
計算機畢業生就業協議 篇1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
乙方(新聘人員)______________
為確________技術人員隊伍穩定,促進衛生行業發展,結合________系統的實際情況,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意向。
一、乙方已被甲方擇優錄取,本人需于20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與甲方簽訂《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就業協議書》、《高校畢業生就業補充協議書》;
二、乙方未按規定時間與甲方簽訂《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就業協議書》的,按自動放棄錄取資格處理。
三、簽訂協議書地點:____________,聯系人: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手機:________。
四、本意向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乙方(簽名):____________
二〇____年____月____日二〇____年____月____日
計算機畢業生就業協議 篇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做好學生就業推薦工作,保障學校和學生的正當權益,解決學生就業問題,特簽訂如下合同:
一、甲方責任
1.負責提供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及完善的教學設施;
2.按國家相關專業課程設置要求安排課程,并配置相關專業教師授課;
3.在乙方畢業前三個月或畢業后三個月,負責將畢業生推薦到_________相關單位工作。
二、乙方責任
1.嚴格遵守國家法令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2.學完本專業規定全部課程,全部科目考試合格,道德操行評分合格;
三、待遇及費用
1.學校保證所推薦的單位試用期間每月總收入不少于_________元;
2.學生在前五個學期綜合測評總成績排在學校前十名者,或連續兩年被評為優秀學生干部者,優先推薦就業并免交就業推薦費,其余學生在最后一學期需另交納就業推薦費_________元;
3.面試期間學生的差旅費、住宿費由學生本人負責,學校不給予補貼;
4.無須學校推薦就業的學生,可退還就業推薦費。
四、違約及責任
1.乙方符合推薦就業的各項條件并同時需要學校推薦的,而甲方不能給予推薦就業,甲方退回乙方所交學費;
2.乙方在校就讀期間,出現以下情況之一者,甲方不予推薦就業,由乙方自謀職業:
(1)未能通過甲方組織的全部課程考試;
(2)有打架、斗毆或其它嚴重違紀行為、影響惡劣;
(3)受記過或以上處分(被撤消處分除外);
(4)未按甲方規定交清學、雜費,就業推薦費或其他所欠費用者,或中途退學、轉學。
3.乙方有下列情形者,學校不再安排就業:
(3)就業后無正當理由自己辭職或因主觀原因被單位辭退者。
五、其它約定
1.學生一經報名交費,如因學生本身原因中途退學或被學校開除,學校一律不退費。
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計算機畢業生就業協議 篇3
用人單位
培養單位
簽訂本就業協議應遵守的條款
第三條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有權利了解對方的實際情況,被了解方應當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不得弄虛作假。
第四條 《就業協議書》如增加其他約定條款,約定條款內容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行政規章的有關規定,不得損害學校、用人單位和畢業生的聲譽及合法權益。
第五條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對就業協議的成立,有其他約定的,須在就業協議書中注明。例如:用人單位進人需要經人事主管部門核準的,應當在協議書中約定,核準后就業協議成立。
第六條 本協議經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字或蓋章后生效,經學校鑒證登記后作為簽發報到的依據。
第七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畢業后、用人單位、畢業后所在學院和學校各一份。
雙方協議的主要條款
第一條 本《就業協議書》適用于參加初次就業的普通高校(含研究生培養單位)畢業研究生、本專科畢業生;在中國境內登記注冊的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部隊以及依照中國法律核準登記的外因公司、分支機構。
第二條 簽訂本就業協議應當遵守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
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名稱 主管部門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人及電話 單位性質
檔案接收 單位名稱 郵政編碼
詳細地址
畢業生 姓名 性別 民族 出生年月
學院 專業 政治面貌
學位類別 學歷 培養方式
生源地 婚姻狀況
聯系方式
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畢業生工作的地點:
第二條 畢業生的工作崗位是:
第三條 畢業生戶口遷入地地址:
用人單位每月支付的勞動報酬是:
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初次服務的期限是:
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后是否簽訂: 合同。
本協議是否需要用人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核準后成立
雙方商定按下列步驟解決爭議:
一、對本協議產生糾紛和爭議的,協商解決。
二、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可向當地政府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申請調解。
三、調解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一方違約向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 。約定支付違約金的,違約金額最高不超過XX元。違約方應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另一方簽字蓋章后方可解除協議。
其他約定: 畢業生意見: 用人單位意見:
簽字: 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意見: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