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合同協議書范本(精選3篇)
合作合同協議書范本 篇1
第一章
(一)總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四方對《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出資和公司所有股東參與公司的管理事宜,訂立本合同。(股東各方以第二章為準)
風險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件、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項目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置建立在特定項目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項目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
(一)合作基礎
公司名稱及性質:
①公司名稱為:《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成立于___年___月___日,屬合伙經營企業;
②公司住所為:_________;
③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__;
④本協議生效后,原公司《股東合作協議》中的股東權益和義務僅對甲乙丙三方有效;
⑤本協議生效后,所有簽訂各方均為公司的股東之一,原《股東合作協議》作為本協議的副本,公司所有事宜均以本協議為基準;
⑥本協議經過《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東會第_____號決議》全票通過;
第二章股東各方
第一條本合同的各方為: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各方持股方式和出資
第二條公司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公司住所為:_________;
第四條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__;
第五條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各方按其持股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資金、技術、勞務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時,應明確各自的權益份額,否則很容易在項目實際經營過程中就責任承擔、盈虧分擔等產生糾紛。
第四章投資總額及注冊資本;
第六條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_萬元(rmb_________);
第七條本協議生效后各股東持股比例如下;
甲方:_________;持股比例:____%;
乙方:_________;持股比例:____%;
丙方:_________;持股比例:____%;
丁方:_________;持股比例:____%;
第五章經營宗旨和范圍
第八條公司的經營宗旨:充分發揮合作各方各自的資金、場地和技術優勢,合法經營,取得預期的經濟、社會效益;
第九條公司經營范圍是:____產品的生產、銷售、技術支持、技術培訓,專利轉讓;
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項目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
再次溫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項目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
第六章股東和股東會
第一節股東
第十條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和《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權轉讓協議書》的規定繳納出資后,即成為公司股東。公司股東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額享有權利,承擔義務。各方,在規定時限內將各自出資金額匯入公司統一賬戶。
第十一條公司股東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獲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參加或者推選代表參加股東會及董事會并享有表決權;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行使表決權;
(四)對公司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五)按照規定,享有選舉和被選舉成為公司管理人員的權利;
(六)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的規定轉讓所持有的股份;
(七)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規定獲得有關信息;
(八)公司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參加公司剩余財產的分配;
(九)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十二條公司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認購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繳納股金,并按持股比例承擔公司責任;
(三)除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未經合作各方一致同意,不利用職務之便私自拿公司的財產為他人或自己的債務設置抵押、質押或私自以公司的名義為他人出具擔保書;
(五)不利用職務之便私自挪用公司的資金、財產;
(六)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十三條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過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
第十四條公司的股東在行使表決權時,不得作出有損于公司和其他股東合法權益的決定。
第二節股東會
第十五條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公司事務經股東會會議表決后,半數以上(不包括半數)表決同意的,不違反法律法規的事項,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第十六條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公司法人代表;
(三)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四)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五)審議批準執行董事的報告;
(六)審議批準監事的報告;
(七)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八)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九)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十)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十一)對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投票決定公司管理人員的去留;
(十四)其他重要事項。
第十七條股東會的決議須經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但有關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十八條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十九條股東會會議每半年召開-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會議。股東會會議由懂事或監事召集,執行董事主持,執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執行董事指定他股東主持。
第二十條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十五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
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七章董事和董事會
經所有股東同意,暫不設立董事會和監事會,只設執行懂事和監事。
第一節執行董事
第二十一條公司執行董事必須是股東之一。
第二十二條《公司法》第146條、第147條等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執行董事。
第二十三條執行董事由股東會推選或更換,任期三年。執行董事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執行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第二十四條執行董事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忠實履行職責,維護公司利益。執行董事應承擔以下義務:
(一)在其職責范圍內行使權利,不得越權;
(二)非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股東會批準,不得同其他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三)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公司業務屬同一或類似性質的商業行為,或從事損害公司利益的活動;
(四)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
(六)未經股東會批準,不得接受與公司交易有關的傭金;
(七)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其個人或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儲存;
(九)未經股東會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條未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股東會的合法授權,任何人不得以個人名義代表公司行事。
第二十六條本節有關董事義務的規定,適用于公司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八章總經理
第二十七條公司設總經理一名,由股東會聘任或解聘。股東可受聘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二十八條《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總經理。第二十九條總經理每屆任期三年,總經理可連聘連任。
第三十條總經理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二)組織實施股東會決議、公司年度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股東會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及財務負責人等高層管理者;
(七)擬定公司職工的工資、福利、獎懲,決定公司職工的聘用和解聘;
(八)公司合同或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一條總經理應當根據股東會的要求,向股東會報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簽訂、執行情況,以及資金運用情況和盈虧情況。總經理必須保證該報告的真實性。
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凈資產15%(含15%)的單項對外投資項目,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凈資產15%(含15%)的單項貸款。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總資產30%(含30%)的單項短期投資,但須按照公司制訂的決策程序進行,必須提前5日向董事會提交投資報告。
第三十二條總經理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三十三條總經理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有關總經理辭職的具體程序和辦法由總經理與公司之間的聘用合同規定。
第九章監事
第三十四條《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監事。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三十五條監事每屆任期三年,連選可以連任。
第三十六條監事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三十七條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的財務;
(二)對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合同的行為進行監督;
(三)當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必要時向股東會或國家有關主管機關報告;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
(五)公司合同規定或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八條監事行使職權時,必要時可以聘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專業性機構給予幫助,由此發生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十章財務會計制度、利潤分配和審計
第三十九條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制定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十一章解散和清算
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應當解散并依法進行清算:
(一)股東會決議解散;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依法宣布破產;
(四)違反法律、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續經營的原因。
第四十一條公司因前條第(一)項情形而解散的,應當在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人員由股東會決議確定。
公司因前條第(二)項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當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時簽訂的合同辦理。
公司因前條第(三)項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公司因前條第(四)項情形而解散的,由有關主管機關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四十二條清算組成立后,總經理的職權立即停止。清算期間,公司不得開展新的經營活動。
第四十三條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一)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
(二)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三)處理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四)清繳所欠稅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七)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第四十四條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至少一種報刊上公告三次。
第四十五條債權人應當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時,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第四十六條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四十七條公司財產按下列順序清償:
(一)支付清算費用;
(二)支付公司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三)交納所欠稅款;
(四)清償公司債務;
(五)按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
公司財產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項規定清償前,不分配給股東。
第四十八條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認為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第四十九條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以及清算期間收支報表和財務帳冊,報股東會或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五十條清算組應當自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對清算報告確認之日起三十日內,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注銷公司登記,并公告公司終止。
第五十一條清算組人員應當忠于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
清算組人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章合同修改
第五十二條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應由各方以書面形式作出并簽署。
第十三章附則
第五十三條本合同所稱以上、以內、以下,都含本數;不滿、以外不含本數。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股東各方均持一份,自簽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
乙方(簽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
丙方(簽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
丁方(簽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公章: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合同協議書范本 篇2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社會信用統一代碼: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社會信用統一代碼:
風險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件、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項目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本協議的條款設置建立在特定項目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項目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優勢互補的原則,就結成長期共同發展,并為以后在其他項目上的合作建立一個堅實的基礎,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共識:
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項目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再次溫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項目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
一、權利與義務
1、甲乙雙方皆承認對方為自己的戰略合作伙伴,并在彼此互聯網站的顯著位置標識合作方的旗幟徽標鏈接或文字鏈接。
2、甲乙雙方授權合作方在其互聯網站上轉載對方網站上的相關信息,該信息將由雙方協商同意后方可引用(具體合作項目另簽協議)。
3、甲乙雙方在彼此互聯網站中轉載引用合作方的信息時須注明“該信息由(合作方網站)提供”字樣,并建立鏈接。
4、甲乙雙方必須尊重合作方網站信息的版權及所有權,未經合作方同意,另一方不得采編其站點上的任何信息,且不得在其網站以外媒體發布來自合作對方站點的信息,否則構成侵權。被侵害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作并視情節選擇要求對方承擔損害賠償的方式。
二、相互宣傳
1、甲乙雙方應在彼此站點追蹤報道合作方的市場推廣計劃及相關營銷活動。
2、甲乙雙方都認可的適當時間內,雙方在彼此站點上開設專欄,撰寫并宣傳與合作對方商業行為有關的話題(具體合作項目另簽協議)。
3、甲乙雙方在有關_____er_____專題的研討會和金融、金融等行業的各種展覽會上,互相幫助、共同宣傳,共同推進雙方的品牌。
4、雙方還可就其它深度合作方式進行進一步探討。
三、其他
1、甲乙雙方的合作方式沒有排他性,雙方在合作的同時,都可以和其他相應的合作伙伴進行合作。
2、本協議有效期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到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為本協議商定合作方案的執行期限。
3、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終止協議,需提前_______個月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擅自終止協議,另一方將保留對違約方追究違約責任的權利,有權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元。
4、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自雙方蓋章之日生效,雙方各執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協議為合作框架協議,合作項目中具體事宜需在正式合同中進一步予以明確。框架協議與正式合作合同構成不可分割的整體,作為甲乙雙方合作的法律文件。
6、本協議期滿時,雙方應優先考慮與對方續約合作。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作合同協議書范本 篇3
項目合作協議由:項目共同出資人(以下簡稱甲方、乙方)
甲:____,身份證號:____
乙:____,身份證號:____
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愿合作經營________項目,該項目位于____,總投資為____萬元,甲乙雙方各以人民幣方式出資____萬元。
第二條在合作期間,甲乙雙方出資的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
第三條該項目由雙方共同經營,所產生的收益歸甲乙雙方所有,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
第四條加油站對外承包時,先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后,再由甲方代表雙方簽定經營協議。
第五條加油站的固定資產和經營收入由甲乙雙方各按50%比例共同擁有。
第六條企業債務按照甲方50%、乙方50%比例共同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在合作期間,如果有一方轉贈自己所持有的股份,應提前通知對方。
第八條如果有一方不再繼續合作的,退出方應提前三個月向對方提交退出的書面文本,并將己方的有關本合同項目的資料及客戶資源都應交給對方,對方可根據市場價格優先購買。第九條爭議處理
1、對于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如果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違約處理
如果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并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害。第十一條協議解除
1、一方合伙人有違反本合協議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雙方同意終止協優議的
3、一方合伙人出現法律上問題及做對企業有損害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第十二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再協商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等本協議有效。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地址:________ 地址: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