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對那些擅長社交應酬的人懷有敬意,覺得那是一種天賦的能力。他們無論在何時何地,都能游刃有余,談笑風生,禮儀周到。有些人甚至擁有超凡的記憶力,一張臉、一個名字,只要一見或聽過,就能牢記于心。
年輕的時候,我曾在電影公司工作,那里的上司不僅善于交際,而且酒量驚人。在“留下來陪客人吃飯”這樣的任務中,我總是感到不安。我和朋友可以通宵聊,但在正式場合,我卻不知所措,不知道如何用什么表情和態度應對。
一旦猶豫不決,我的言行就顯得拘謹和尷尬。我的酒量又差,每喝一點就臉紅,再多點就立刻朦朧睡意,這讓我害怕出丑,因此我小心翼翼地敬酒或回敬。
因此,在評價一個人熱情程度時,被歸類為“不夠熱情”的感覺很自然。有一位朋友曾經給我上了一個晚上的社交課,他說這方面分為三個層次:第一層是勉強相處,以結緣為目的;第二層是廣結善緣,以累積情分為目的;第三層則是深厚的情感交流,是自由的心證。
盡管現在我已經明白了這些,但要做到自然而安心,對我來說仍然難以達成。我最怕的是聽到別人邀請聚餐,而他們的好意卻沒有真誠。我兒子五歲時,有一次帶他去玩具店遇到了一個早已轉行的制片,我們聊完后,他也邀請我們聚餐,但兒子問起電話號碼,這讓我意識到孩子直覺中的清澈與否定。
最近跟那個要求我把社交當必要性的朋友聊天,他突然說自己懶得交朋友,因為未來無法像現在一樣保持舊友關系。他認為從年輕到現在,朋友來來去去,有些變成了敵人。但他堅信有一些不會因為應酬而離開的真正友伴。他說:“沒騙你,有一天晚上我認真算了一遍,覺得……有這幾個其實好像也挺夠用了!”
雖然不知道是否包括了我們之間的關系,但他的話讓人既羨慕又自責。我常常羨慕那些會社交、會應酬的人,他們似乎能夠游刃有余。而現在,我開始理解,即使在孤單中,也比被遺棄更好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