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火災事件應付方案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扎實開展,時常需要預先開展方案準備工作,方案可以對一個行動明確一個大概的方向。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重大火災事件應付方案,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為了認真做好我區重特大社會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市公共平安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方法》有關精神。保證人民生命財富平安,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本預案適用于在區行政區域內發生的可能導致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各類重特大社會火災事故。
一、重特大火災事故分類
一)特別重大火災
或者100人以上重傷,一次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財富損失的火災;
二)重大火災
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一次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財富損失的火災;
三)較大火災
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一次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財富損失的火災;
二、應急組織與職責
各街(桐湖)鄉鎮,發生重特大社會火災事故后。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必須在區突發公共平安事件應急委員會(以下簡稱區應急委員會)統一領導下,依照“統一指揮、協同作戰、各負其責、高效有序”要求,圓滿完成重特大火災事故的應急救援任務。
一)設立區重特大社會火災專業應急委員會(以下簡稱區火災專業應急委員會)
指揮長有區人民政府分管副區長、區公安分局局長兼任,區火災專業應急委員會由區人民政府分管領導同志、區人民政府有關部門領導同志組成。副指揮長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分管副主任、區公安分局副局長、區消防大隊大隊長兼任,主要負責統一組織、指揮、協調全區重特大火災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負責統一調度重特大社會火災的應急處置工作。區火災專業應急委員會可以根據實際需求設立重特大社會火災應急處置現場指揮部。
二)區火災應急專業組及職責
區火災專業應急委員會下設滅火戰斗組、現場警戒組、勤務保證組、醫療救護組、宣傳報道組。
1.滅火戰斗組:由區公安消防大隊組成。及時為區應急委員會及區火災專業應急委員會決策提供依據;確定滅火戰斗行動方案;指揮參戰消防部隊積極控制和撲滅火災。
2.現場警戒組:由區公安分局、區武警中隊組成。必要時,實施交通管制。
3.勤務保證組:由區發改委、區交通局、財政局、城管局、水務局、環保局、氣象局、供電公司、電信公司組成。做好搶險、救災物資運輸工作;區水務局負責協調供水企業保證滅火所需的火場用水;區供電公司負責滿足火場供(斷)電的需求;區電信公司負責保證現場通訊疏通;區環保局負責監測環境質量、評價環境影響并提出維護環境平安的對策建議;區氣象局負責預報天氣情況(必要時實施人工降雨)區城管局負責組織燃氣設施緊急搶險。
4.醫療救護組:由區衛生局組成。
5.善后處置組:由區民政局組成。做好受災群眾的臨時救助工作。
6.宣傳報道組:由區委宣傳部為主組成。確定宣傳報道口徑。
三、日常準備和預防
一)專業備勤
隨時做好應急救援滅火戰斗準備。區火災專業應急委員會各成員單位要立足于區情、災情及自身實際,區公安消防大隊晝夜執勤備戰。根據我區可能發生的重大社會火災事故趨勢及特點,制訂切實可行的分預案,建立、健全應急救援組織,完善各項工作職責。
二)日常備勤
確保工作職責內的應急人員、車輛能夠做到招之即來,區火災專業應急委員會各成員單位負責人要保證24小時通訊聯絡疏通。來之能戰。
要立即報區火災專業應急委員會辦公室備案。區火災專業應急委員會組成人員發生變化時。
三)培訓與演練
使之熟悉應急預案,區火災專業應急委員會要組織對各成員單位相關人員進行培訓。掌握應急處置的順序、方法、措施;要每年組織一次重特大社會火災應急處置演練,不時完善、修訂本預案,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四、應急處置順序與措施
一)接警出動
要迅速調集滅火力量,119消防指揮調度中心接到火災報警或者公安局指揮中心“110轉警后。參與滅火救援工作。
二)啟動預案
1.區公安消防大隊火災現場指揮員針對有可能導致和發生的重特大火災事故。立即向區火災專業應急委員會辦公室及公安局指揮中心演講災情。
2.區火災專業應急委員會辦公室立即向區火災專業應急委員會指揮長或副指揮長演講。
3.突發火災事故確認為重大火災時。并組織指揮、協調應急處置行動,區火災專業應急委員會辦公室派人趕赴現場指揮、協調應急處置工作。
4.突發火災事故確認為特大火災時。由區應急委員會總指揮下令啟動特大火災應急處置預案。
5.根據火災事故類別。
三)力量調集
區火災專業應急委員會迅速調集公安、武警、供電、供水、醫療衛生、電信、氣象等相關成員單位力量,根據火災現場應急救援的需要。趕赴火災現場,依照分工,增援滅火救援工作;調集專業搶險隊伍、企(事)業單位專職消防隊伍到場協助滅火戰斗;必要時組織群眾參與輔助性救援行動。
四)火災撲救
滅火救援應急工作由區公安消防大隊實施統一指揮、統一行動。區公安消防大隊應堅決貫徹執行“救人第一”指導思想,區火災專業應急委員會的統一指揮下。遵照火情偵察、火場救人、戰斗展開、火場供水、火災撲救、物資維護、火場破拆、火場排煙、戰斗結束的戰斗行動要求,迅速投入滅火戰斗行動。并針對不同的火災類型,實施相應的處置方案。
1.建筑火災撲救處置方案
2.化工火災撲救處置方案
3.倉庫火災撲救處置方案
4.交通工具火災撲救處置方案
5.人員密集場所火災撲救處置方案
五、應急狀態終止和善后處理
一)應急狀態終止
經區火災專業應急委員會辦公室確認后,重特大火災險情得到有效控制或者基本排除。向區火災應急委員會指揮長演講,由指揮長根據情況宣布應急狀態終止,重新恢復正常狀態。
由區火災專業應急委員會指揮長向區應急委員會指揮長演講,較大火災險情得到有效控制或者基本排除。由區應急委員會指揮長宣布應急狀態終止,重新恢復正常狀態。
二)善后處置
1.由區火災專業應急委員會組織相關成員單位和部門實施恢復計劃。
2.由區火災專業應急委員會辦公室協調相關成員單位繼續監控火災現場和評估火災事故的狀態。
3.評估事故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