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
消防安全制度 1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和深入實施“工業強市、和諧惠民”總戰略,深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切實提高全社會防控火災的意識和能力,有效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堅決遏制重特大火災及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的發生,積極推進“平安”建設。
(二)工作原則。堅持協調發展,有效統籌消防工作與經濟社會發展的關系;堅持城鄉統籌,大力加強農村消防工作;堅持依法治火,嚴格落實消防法律法規、技術規范和消防工作責任制;堅持預防為主,不斷改善城鄉防火安全條件;堅持科技先行,依靠科技進步不斷提升防火、滅火和救援能力;堅持以人為本,全面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質,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三)工作目標。到年,基本實現我市消防工作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消防工作社會化水平顯著提升,消防安全環境明顯改善,城鄉抗御火災能力明顯提高,消防部隊戰斗力顯著增強,火災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基本形成“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群眾積極參與”的消防工作格局。
二、健全消防安全工作責任體系
(一)落實政府消防工作責任。各鄉鎮(街道)要將消防事業發展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統籌安排,增加財政投入,認真組織實施,落實政府責任制。要不斷健全消防工作目標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或防火委員會,定期研究、協調解決消防工作重大問題,適時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治理。開發委要承擔落實轄區內的消防安全責任和工作。建立政府消防工作報告制度,各鄉鎮(街道)、開發區每年要將本轄區消防安全工作情況向市政府作出報告。
(二)履行部門消防監管職責。各鄉鎮(街道)、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消防監管職責,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加大聯合執法力度。公安消防部門要認真履行消防監督執法職責,每年至少組織二次以上全市消防安全檢查,加強與有關部門的信息溝通,及時將消防安全以及認定的重大火災隱患等情況報告市政府并通報相關部門;安監、建設、工商、質監等部門要結合各自職責,對發現的火災隱患,依法查處或者移送、通報公安消防等部門處理;教體、民政、交通、農業、文廣、衛生、旅游、人防等部門和單位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領導機制和責任制,制訂消防安全管理辦法,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檢查,及時排查和整改火災隱患。
(三)落實單位消防安全責任。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各單位要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強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制訂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加強對本單位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定期維護保養消防設施,建立并落實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檢查、自我整改機制,確保本單位消防安全。有2個以上產權單位、使用單位的建筑物,其共用的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設施和消防車通道應當統一管理;對單位自身確無能力整改、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災隱患,有關單位要及時報請本行業或本系統主管部門和當地政府,確定整改辦法并切實加以整改。
三、提高公共消防安全保障能力
(一)做好城鄉消防規劃編制。各鄉鎮、街道要把消防工作納入當地的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做到消防工作水平與經濟發展相適應,要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消防規劃的編制和實施工作。對缺少消防規劃或消防規劃不合理的總體規劃、村鎮建設規劃,市政府將不予審批。各鄉鎮要根據本地今后五年、十年社會經濟發展情況,把消防安全布局、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通道、消防裝備等內容與經濟發展統籌安排,科學編制城鎮消防規劃。
(二)加強城鎮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努力改善城市特別是城鎮公共消防設施建設滯后的局面,增強社會防范火災的能力。各鄉鎮、街道要嚴格實施城鄉消防規劃,建設消防水源、消防車通道等公共消防設施。
(三)加快中心消防站的建設。按照我市上級有關部門的要求,近期我市要建設一個中心消防站,主管部門要加大力度,切實負責,相關部門要積極配合加快推進中心消防站的建設并投入使用。
(四)進一步加強多種形式的消防隊伍建設。各鄉鎮(街道)、開發區要大力發展多種形式的消防隊伍,切實保障專職消防隊的經費來源和人員配置。消防部門要加強對專兼職消防隊的管理和業務指導。各單位也應按照有關要求建立本單位的義務消防隊,義務消防隊應積極開展消防業務理論學習,并定期開展演練。
四、預防和整治火災隱患
(一)加強火災隱患的源頭控制。各有關行政審批部門要嚴格依法審批涉及消防安全的審批項目。對不符合城鎮消防安全布局要求的建設項目,城市規劃部門不得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對建筑工程消防設計未經審核合格的,建管部門不得核發施工許可證,房地產管理部門不得核發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對按照國家標準需要進行消防設計的建筑工程竣工驗收資料中沒有消防驗收合格文件的,房地產管理部門不得頒發房屋權屬證書。對消防安全條件未獲得公安消防部門審查通過,擬開辦的學校、幼兒園、托兒所、養老院、福利院、醫療機構以及文化、體育等公共場所,教體、民政、衛生、文化等部門不得批準。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危險物品生產儲存運輸和建筑施工等企業,安全生產監管等部門不得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建管部門要加強對建筑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監管。對未經消防安全檢查合格而擅自經營的歌舞廳、影劇院、賓館、飯店、商場、集貿市場等公眾聚集的場所,或者未依法獲得批準而擅自從事大型集會、焰火晚會、燈會等具有火災危險的大型活動的,公安消防等有關部門要及時依法采取相應的行政強制措施并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對原已取得批準文件但不再具備法律法規、技術規范規定的消防安全條件的,必須撤銷批準文件。對容易引發火災事故的電氣、燃氣等設備,質監部門應制訂標準對其防火性能提出要求,生產單位應標明火災危險和防火注意事項。
(二)推進和完善“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整治工作。
為認真貫徹省、紹興市有關會議精神,市政府將“三合一”消防安全綜合整治工作納? 公安、安監、工商、國土、建設、規劃等部門要建立信息溝通和聯合執法機制,各負其責、齊抓共管。公安消防部門要認真履行消防監督執法職責;加強與有關部門信息溝通,及時將“三合一”治理情況報告市政府并通報相關部門,安監、建設、工商、質監等部門要結合各自職責,對實施行政許可時,應當審查“三合一”情況,對發現的“三合一”場所要依法查處或移送、通報公安消防部門處理。各鄉鎮(街道)、開發區年底前必須成立專門的整治領導小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委會對本轄區“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負責,其行政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并確定專門人員,組織開展檢查、宣傳、教育和引導,統籌組織實施改造,分區規劃建設,切實抓好“三合一”場所的治理、防范、管理工作;各鄉鎮(街道)、開發區要進一步完善“三合一”網格化動態巡防機制,按照“區域網格化、制度長期化、責任崗位化、考核日常化、監管動態化”的要求,切實推行“三合一”網格化長效管理方式,建立全員的“三合一”防控責任體系,定期開展整治責任考核。
(四)強化重點單位和公眾聚集場所的消防安全監督管理。
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吸取近期國內發生的幾起特別重大火災事故教訓,對消防重點單位和公共娛樂場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要采取相應措施,切實加強消防管理。同時消防大隊、各公安派出所要進一步要加大對消防重點單位和公眾聚集場所的消防安全檢查力度,平時要加強對單位基礎性消防工作的檢查,特別要抓好對單位內部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設施、安全疏散等方面的檢查,促進單位規范自身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五)健全重大火災隱患報告和掛牌督辦制度。公安消防部門要依法督促隱患單位整改并抄告有關主管部門。對未按期整改的,要及時提請當地政府、街道辦或開發委掛牌督促整改,當地要明確督辦責任人和整改期限,并及時向市政府報告重大火災隱患整改情況,檢查發現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生產經營單位要限期在一周內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責令停業;對存在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災隱患生產經營單位,一律先停業再整改。
(六)加強消防產品質量監管。質監、工商、消防等部門要切實履行法定職責,依法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對消防產品市場的整頓和規范力度,嚴懲制售假冒偽劣消防產品、危害公共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
五、增強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實效
(一)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各鄉鎮(街道)、開發區每年要制訂并組織實施消防宣傳教育計劃,開展經常性的消防知識教育。大力推進消防知識“進農村、進學校、進社區、進企業、進家庭”活動,大力提高全市消防知識普及率。要切實保障公民對火災危險的知情、監督、投訴、舉報等權利,定期向社會公布本地區的重大火災隱患及整改情況。
(二)認真組織消防安全培訓。公安消防等部門和有關單位要加強對消防管理人員和消防設計、施工、檢查維護、操作人員以及電工、電氣焊等特種作業人員、易燃易爆崗位作業人員、人員密集的營業性場所工作人員和導游、保安人員的消防安全培訓,嚴格執行消防安全培訓合格上崗制度。專職從事消防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可以申報消防專業技術資格的評定。有關部門要把消防知識列入農村勞動力素質培訓的內容,積極組織城鄉居民特別是老人、兒童、婦女及外來務工人員等開展消防安全培訓,使其掌握必要的防火、滅火知識和逃生自救技能。
六、加強專業搶險救援主體力量建設
(一)建立消防搶險救援體系。各鄉鎮(街道)和開發區要建立完善搶險救援社會聯動和應急機制,構建市、鄉鎮(街道)和開發區兩級消防搶險救援網絡體系。公安消防隊伍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除完成火災撲救外,積極參加以搶救人員生命為主的重大社會救援工作,還要參與配合突發公共事件處置,重大群體性、政治性活動和重要節日的安全保衛工作。
(二)加大公共消防安全經費投入。按照省公安廳、省財政廳《武警消防部隊消防業務經費管理暫行辦法》要求,將消防業務經費納入財政年度預算,并隨我市經濟發展而增加,使之保持與我市經濟發展相適應,進一步加強公安消防隊力量特別是應急搶險救援能力建設,專項解決公安消防隊應急搶險救援裝備和隊(站)及消防基礎設施建設經費。
七、完善農村和社區消防安全管理機制
(一)強化農村消防組織建設。各鄉鎮、街道要把農村消防安全工作作為新農村建設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一項重要內容,做到同步部署、同步實施、同步檢查。要建立由鄉鎮(街道)政府領導負責,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的農村消防安全管理組織,督促完善鄉鎮(街道)、村居消防安全管理。各鄉鎮(街道)和開發區、村(居)委會要明確1名領導具體負責農村消防工作,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依托公安派出所、綜治辦以及治保聯防組織等力量,健全農村消防安全組織網絡。加強農村用火、用電、用氣管理,落實重要時期、火災多發季節的消防安全防護措施,突出抓好“三合一”企業、“多合一”建筑整治和農村違章建筑、電氣安全的治理。
(二)發展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各鄉鎮(街道)和開發區要結合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加快專職、義務消防隊伍的建設步伐。按照“誰受益、誰投資、誰管理”和合理布點的原則,要大力發展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切實保障專職消防隊的經費來源和人員配置。消防部門要加強對專兼職消防隊的管理和業務指導。各單位也應按照有關要求建立本單位的義務消防隊,義務消防隊應積極開展消防業務理論學習,并定期開展演練。各地要落實《省社會消防組織管理辦法》,加強多種形式消防隊伍的管理、訓練和必要的經費保障,提高隊伍戰斗力。
(三)推進城市社區消防建設。建立和完善“政府組織領導,有關部門齊抓共管,居民群眾積極參與,社區自我管理教育、自我服務提高”的社區消防管理工作機制,做到社區消防工作組織、人員、責任、制度、設施、管理、宣傳、檢查、檔案、考核“十到位”,堅持每日防火巡查,做好居民家庭防火和老弱病殘以及未成年人的消防宣傳教育,依托保安隊伍組建保安聯防消防隊或志愿、義務消防隊,提高社區防控火災的能力。
八、建立消防工作考評和責任追究制度
(一)建立工作考評機制。鄉鎮(街道)和部門要把消防工作作為目標責任制考核和領導干部政績考評的重要內容,建立科學的考核評價機制,定期檢查考評。各鄉鎮(街道)每年要召開消防工作會議,對上一年度的消防工作以及創建消防安全鄉鎮、街道、社區活動進行總結,表彰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并簽訂本年度的消防安全責任書。
(二)嚴格責任追究制度。鄉鎮(街道)和相關部門不履行或不認真履行消防工作職責,對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項未依照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實施審批、監督檢查的,或者對重大火災隱患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依紀追究有關責任人員和負責人的責任;各級領導和相關人員因工作不力、失職、瀆職,導致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的,或者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社會影響惡劣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三)嚴肅查處違法行為。對不依法履行預防和消除火災隱患職責的單位及其負責人和其他工作人員,公安等行政執法部門應當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對拒不執行行政處罰的,要堅決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要加大對火災事故的查處和刑事責任追究力度,對發生火災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制售假冒偽劣消防產品的,明知是假冒偽劣消防產品仍購買和使用的,要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法律責任。
消防安全制度 2
為了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加強我站消防管理工作,消除各種火險隱患,預防火災事故,確保國家、集體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
一、消防安全基本制度
為了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加強消防安全管理,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消防安全基本制度。
A 、我站成立以副站長劉京昆為組長、謝紅軍為副組長、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實施對全站消防安全工作的領導,站消防安全管理部門設在后勤部門,由梁海艦負責。站組長為第一負責人;班組(隊、科)負責人為本部門第二責任人;班組設消防安全員;站建義務消防隊,形成全站消防安全管理網,做到組織、職責、制度“三落實”。各級負責人要盡職盡責,做好管理范圍內的消防安全工作,工作變動時要做好交接工作。
B 、裝備各種消防器材。按照《公安部消防器材配置規定》,根據不同部位的具體情況和消防滅火需要,配置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設備和設施,建立消防器材管理制度,并設專人管理,使消防器材保持完好狀態,做到防患于未然。
C 、建立消防安全教育制度。對全站員工及新入站員工實行三級(站、部門、班組)消防按教育,使全體員工達到“四懂四會”的要求。
D 、建立安全檢查制度。站領導要組織定期或不定期的以“四查”(即查領導、查思想、查制度、查現場及消防器材的完好狀態)為內容的消防安全檢查,對查出的問題提出整改措施并及時研究解決。
E 、健全消防設施的檢查維修保養情況記錄、滅火器檔案,檔案要做到內容完整,圖字清晰,隨時記載,管好用活。
F 、對各類重大火災事故的調查,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并認真填寫事故報告,調查處理表,嚴肅查處違反消防規章制度和造成火災事故的責任者,并將事故調查結果及時上報。
G 、消防安全工作必須抓好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五個環節。對于認真執行防火制度,努力做好消防工作,避免重大火災事故,在消防工作方面做出突出貢獻者,由站給予表揚和獎勵。對于違反消防規章制度,造成火警、火災事故的部門、個人,要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二、站分級放火安全崗位責任制
1 、站消防安全負責人崗位責任制
A 、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有關消防法規。
B 、組織實施逐級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
C 、建立健全消防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D 、督促部門對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員工執行和遵守消防法規的自覺性。
E 、組織防火檢查,消除火隱患,改善消防安全條件,完善消防設施。
G 、組織制訂消防預案,組織帶領員做好火災撲救、火災現場保護工作。
H 、組織火警、火災事故的查處,追查火警、火災事故的發生原因。
I 、負責對消防有功和失職人員實施獎懲。
2 、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崗位職責
A 、在上一級消防負責人的領導下,監督、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有關規定,負責本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
B 、確定本部門消防職責和任務。
C 、定期組織消防安全檢查,主持研究、整改火險隱患。
D 、負責本部門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E 、確定本部門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F 、領導本部門的義務消防組織工作。
G 、指導監督本部門消防器材、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保證消防設施、器材的完好有效。
H 、組織撲救初起火災,并協助消防安全部門查明事故原因。
3 、班組消防安全責任人職責
A 、在上一級防火負責人的領導下,監督、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有關消防規定,負責本班組的消防安全工作。
B 、定期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協助整改火線隱患。
C 、負責本班組的消防宣傳教育工作。
D 、定期對本班組消防器材進行檢查、保養,保證完好有效。
4 、員工崗位消防安全職責
A 、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有關消防法規,負責本崗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誰在崗誰負責。
B 、嚴格執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C 、班前班后對本崗位進行消防安全檢查。
D 、積極參加消防安全宣傳和義務消防隊組織活動。
E 、達到“四懂四會”即:懂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懂預防措施,懂補救方法,懂逃生方法;會報火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處理險肇事故,會逃生。
F 、保證本崗位消防器材的完好有效及衛生,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G 、發生火情積極參加撲救。
三、職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A 、為提高廣大職工對消防安全工作的認識,提高遵守規章制度的自覺性,避免火災事故的發生,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必須對班組(隊、科)進行普遍、深入、經常地消防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及操作技術培訓。
B 、對新入站職工(包括臨時工、徒工、實習人員、大中專畢業生、必須進行三級(即站、部門、班組)消防安全教育。
一級教育由站消防安全管理部門組織進行。內容包括:消防安全方針、危險性質和安全生產正反兩方面經驗教訓、防火防毒急救常識等。
二級教育由站消防領導小組組織進行。教育內容:各部門崗位的危險特點及機械設備特點與事故預防方法,設備安全操作規程及消防安全注意事項等。
三級教育由班組織進行。教育內容:本崗位的火險危險性、崗位防火安全制度等。
C 、凡從事鍋爐、電工、特殊危險操作工種的員工,由專業主管部門組織專門培訓班,經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參加操作。
D 、日常教育,做到有計劃、有目的、有要求。“四大節日”(元旦、五一、國慶節、春節)前,要對全體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滅火技能,不斷提高職工的消防意識自防自救能力。
E 、承包單位來站內從事工程施工,危險性大的作業,由承包單位與我站安全管理部門簽定施工協議書,對施工人員必須進行防火安全知識及消防安全注意事項教育,施工中的防火措施由施工隊進行組織負責實施。
四、重點部位消防安全制度
A 、重點消防安全部位:
B 、凡被確定為重點部位的崗位,一定要認真執行有關管理規定,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配備消防器材,做到防患于未然。
C 、凡重點部位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遵守操作規程,因違章操作,違反防火制度,造成事故的要嚴明制度,追究責任。
D 、重點部位工作人員要由政治可靠,工作責任心強的同志擔任,對上崗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技術教育或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能上崗工作和操作。非工作人員未經批準禁止介入。
五、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A 、消防設施及消防器材由站消防安全小組統一采購調配。
B 、各班組(隊、科)的消防設施及器材要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并做好日常維護及檢查,發現器材失效應及時報告站消防安全小組進行調換。無故丟失或損壞,對責任班組(隊、科)進行經濟考核。
C 、消防器材只能用于消防,不得挪做它用。
D 、部門或個人私自動用消防器材,影響消防工作造成后果要視情節輕重,追究責任。
六、火警、火災事故報告、調查處理制度
A 、凡發生火警、火災事故,首先發現者應立即向站主管領導報告,并采取撲救措施和報火警。
B 、發生火警、火災事故的部門應在2 4小時內將具體情況報告站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并積極組織事故分析會,找出事故原因,查明責任,吸取教訓。
C 、火警火災事故發生后,站領導要及時指定站消防安全小組與發生事故的班組(隊、科),抽調專門人員組成聯合調查組負責事故的調查工作。
D 、調查分析事故應對事故現場情況和事故當事人、見證人提供的情況,進行全面的調查分析,確定事故原點及造成的原因,查明責任。
E 、對于違反規章制度而造成事故的直接責任者及間接責任者,視造成事故的后果及認識態度,按站消防安全獎懲制度處理。
F 、站消防安全小組對事故調查分析后,應制定防范措施,并提出處理意見,報站領導進行處理。
七、消防安全獎懲制度
A 、凡在消防安全工作中,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工作方針,認真執行消防安全制度,努力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成績顯著的班組(隊、科),由站對班組(隊、科)主要負責人、消防安全員和職工進行表揚及獎勵。
對避免重大火災事故,在消防安全工作方面有突出貢獻者,給予表揚或獎勵。
B 、凡不認真執行消防安全制度,未按規定落實防范措施發生事故的:視情節輕重給予降職、降薪等行政處分,后果特別嚴重的移交公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C 、對于有章可循、違章作業造成火災事故者根據情節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D 、各班組(隊、科)對職工的獎勵與處分,按站規定的。審批手續辦理。
八、火警處理制度
A 、發現火情,在場人員應立即撲救并報告,站消防安全小組接到火警報告后,立即通知站領導。
B 、站消防安全管理部門并立即召集當班消防人員,攜帶消防器材迅速趕赴現場,查看火情大小,即使撲救。
C 、火情不大時,就立即用滅火器撲滅,分析引起火災的原因并報消防安全領導小組。
D 、無法用一般滅火器撲滅時,應及時組織在崗人員利用室內、外消火栓進行撲救。
E 、火情較大時,應立即報火警1 1 9 。
F 、報火警應準確無誤的報告詳細情況,火警地點、燃燒物質及火勢大小,報告報警人姓名、電話號碼并派專人在失火地點處接應。
G 、警衛人員對大門和所有出口進行封鎖,嚴禁不法分子趁火打劫。
H 、消防人員應積極協助消防隊的救火工作,保護火災現場,并配合調查起火原因。
I 、站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應及時將火災調查情況報站領導。
九、消防安全檢查制度
K消防安全檢查是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主要任務是及時發現事故隱患,及時處理整改。監督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的實施,制止違章作業,做到防患于未然。
1 、組織方式
A 、全站的消防安全檢查,由消防安全管理部門組織進行,每月不少于兩次。每年“四大節日”(五一、十一、元旦、春節、)按上級要求進行消防安全大檢查,由站消防安全領導小組組織進行。
B 、不門的消防安全檢查,由消防管理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每周不少于兩次。
C 、各班組要做到隨時檢查,班組(隊、科)長和職工應嚴格進行交接班和班中巡回檢查。
D 、查出事故隱患,要及時記錄、有整改意見、有整改措施,做到定時間、定項目、定人員落實整改項目計劃完成時間。
2消防安全家查的主要內容
A 、查思想:重點查對消防工作的認識情況,查安全生產的責任心是否強烈,查是否敢于和違?
B 、查制度:重點消防安全制度的執行情況,查是否有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的情況。
C 、查領導:重點查是否把消防工作納入本班組(隊、科)重要議事日程;是否深入生產現場進行消防安全檢查,抓不安全隱患的整改;是否抓消防教育,是否本著“三不放過”(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群眾受不到教育不放過;沒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過)的原則處理各類事故。
D 、查現場:查是否重點部位(倉庫、配電室)的作業人員是否持證上崗,并嚴格遵守消防操作規程;查電器設備、生產設備的線路開關是否符合防火技術要求;查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暢通;查消防設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3 、消防隱患的整改
A 、對查出的消防隱患,站消防領導小組要認真做好檢查記錄,分析研究后下發隱患整改通知書(見附錄1),要按照“三定:定措施、定人員、定時間。三不準:凡是班組(隊、科)能整改的不能向上推,站消防領導小組能整改的不推給上級領導)的原則進行整改;隱患責任部門要認真落實整改計劃,指定隱患整改措施,確定整改時間及人員,并將整改結果反饋給站消防安全領導小組。
B 、所有隱患問題,都必須立即整改,暫不能解決的問題,應采取臨時安全措施,限期解決。
C 、《隱患整改通知書》一式兩份,一份由站消防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存查,一份叫隱患所在的班組(隊、科)部門作為整改依據。其內容包括隱患項目,需經站領導審查批準,屬于那以級整改的交給該級負責人簽收并負責處理,整改結果要按期反饋給站消防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存查。
消防安全制度 3
1、消防安全工作要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加強防火安全工作。
2、防火安全工作要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逐級落實責任制。
3、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必須對消防安全負全面責任。
4、成立義務消防隊,當發生火警火災時,必須立即組織進行搶救工作。
5、對消防安全防護器材,應定期檢測、檢查及維護保養,確保隨時完好備用。
6、防火負責人職責
(1)負責本區域的防火安全工作,執行上級有關指示和規定。
(2)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消防法》及有關規定,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本單位工作的同時評比防火安全工作。
(3)經常采用各種形式向從業人員進行防火宣傳教育。普及和提高防火安全知識,對外來人員進行三級教育。
(4)研究和布置本區域的防火安全工作,定期進行檢查。
(5)對一切危及防火安全的現象和行為,采取有效的制止措施。
(6)負責本區域消防器材管理,應認真維護保養,保證良好備用。
(7)協助有關部門對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
7、防火安全,人人有責,全體員工必須注意防火安全,對火災危險現象及行為均應進行嚴肅的斗爭。
8、義務消防隊職責
(1)、義務消防隊員占員工總數的比例要達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2)、義務消防隊根據工作情況,分廠設大隊,下設報警、搶救、警衛、滅火等小組。
(3)、義務消防隊定期進行消防義務學習訓練、召開消防滅火演習。
(4)、義務消防隊要管理好滅火器材和作好本崗位的防火工作。
(5)、義務消防隊成員對本單位不符合防火安全的現象,有權向主管負責人提出建議和批評。
9、加強防火安全的宣傳教育,做到群防群消,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10、對在防火重點單位上的工作人員,要經常對其進行消防專業知識的教育和訓練。
11、嚴格執行動火制度和禁止生產區、庫房區吸煙的規定。
12、生產區都按一、二、三類畫定動火區;凡在生產區內動火,必須按規定提前申請,方可作業。
13、在動火區動火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在動火中發現不安全苗頭,立即停止作業。
(2)不符合動火審批手續和違反動火的作業,立即責令停止作業。
14、電氣設備的安全防火管理
(1)電氣設備和線路的安裝、檢修必須由專職電工操作。
(2)電氣設備必須設有安全的接地裝置和有可熔保險器,或自動控制器,嚴禁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保險裝置;電力網不準超負荷運行。
(3)對容易產生靜電引起火災的設備和容器,必須裝置足以能夠導除靜電的設施。
(4)存放易燃性氣體、液體、固體的容器管道附近,不得設置變壓器和電熱器。
(5)變壓器、電動機、配電室等電氣設施和部位,要經常檢查維修,嚴格控制溫度、保持清潔、不得在附近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6)高溫和有腐蝕性的場所,其電線及電氣線路應使用暗線、防腐線。
15、加強易燃易爆危險品在儲存、運輸、使用等各個環節中的安全管理。
16、娛樂室、員工宿舍和招待所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準隨意亂拉、亂接臨時電線,嚴禁亂用較大功率的電熱器(具)。
17、焊接作業的安全防火標準
(1)焊接動火,防火人員(看火人)由設備所屬單位指派。在槽罐內,潮濕地溝內,金屬構架及天車上焊接作業,由檢修單位指派監護人。
(2)焊接工作要合乎標準,焊槍的風、氣門要嚴密可靠,氧氣減壓壓力表要靈敏有效。
(3)乙炔和氧氣瓶要分開存放,其距離不得少于7米,距離明火不得少于10米。
18、電弧焊接(電焊)工具設備要符合標準
(1)1電焊機電源要按設獨立電閘。
(2)焊機二次線圈及外殼,必須妥善接地(或接零)。
(3)一次線路于二次線路必須完整,并易辨認,絕緣要良好。
(4)焊夾把絕緣要良好,必要時應有護手擋板。
(5)電焊工作業時,不得任意移動防護接地設備。
(6)焊工作業,在地面上施焊時,應穿絕緣鞋或站在絕緣處,在潮濕的工地或地溝、槽罐內要穿絕緣膠鞋,并站在備好的絕緣板上。
19、禁止在生產區域吸煙。
20、禁止在廠內焚燒雜草、垃圾。
21、禁止攜帶引火物及發火物進入危險場所。
22、禁止帶火、冒火和外部打火的'機動車輛進入危險區內。
23、火災事故的搶救原則
(1)報警早,損失小,報警要沉著冷靜,及時,準確。
(2)邊報警,邊搶救,要及時撲滅初起之火。
(3)先控制,后搶救,應首先切斷可燃燒的來源。
(4)先救人,后救物,應貫徹執行救人重與滅火的原則。
(5)防中毒,防窒息,正確選用滅火劑,盡可能站在上風向,必要時要帶面具。
(6)聽指揮,莫驚慌,平戰結合,計劃周密,互相配合,積極主動。
(7)現場操作人員必須沉著、冷靜,正確判斷。指揮英明果斷。
24、消防器材與設施的管理標準
(1)所需消防器材,根據情況統一購買、配置,并登記備查。
(2)各種定位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挪用、移動、損壞、圈占或埋壓。
(3)必須加強對消防器材的維護和管理,消防器材應放在明顯便于拿取的地方。滅火器放置地點應干燥、遠離熱源,不受高溫輻射,陽光爆曬、溫度適宜,不受化學物質侵蝕,周圍不得有障礙物。
(4)室內消火栓,設置在明顯并便于取用的地方,間距不宜大于50米,槍口離地面應為1.20米。
(5)室外消防栓,應根據需要沿道路設置,且宜靠近路邊,其間距和保護半徑不宜超過120米;消防給水壓力應滿足最大用水量時,水槍射程不底于15米的要求。地下消火栓應有明顯標志。
(6)嚴格執行“三定一交”管理標準,即定點存放、定人管理維護、定期檢查? 用過的和失效的滅火器應急時充裝或更換,空瓶不得放于生產施工現場、不得于實瓶混放。
(7)消防器材及一切消防設施,均涂上紅色,以便識別。
火災搶救
消防安全制度 4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ft>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7、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
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并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消防安全制度 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和規范學校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和學校財產安全,保障學校教學、科研、生產的正常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和《高等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應當嚴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規和規章,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條本規定適用于全校各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二級單位主要負責人是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二級單位應當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立各級、各崗位、各場所、各部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第四條學校消防管理職能部門檢查、監督和指導二級單位開展消防安全工作;單位和師生員工應當依法履行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和撲救初起火災等維護消防安全的義務。
第二章消防安全責任
第五條學校法定代表人是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全面負責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貫徹落實消防法律、法規和規章,批準實施學校消防安全責任制、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批準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計劃、年度經費預算,召開學校消防安全工作會議;
(三)提供消防安全經費保障和組織保障;
(四)督促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和重大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五)與二級單位負責人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
(六)促進消防科學研究和技術創新;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職責。
第六條分管學校消防安全的校領導是學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協助學校法定代表人負責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組織制定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和協調校內各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組織制定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計劃;
(三)審核消防安全工作年度經費預算;
(四)組織實施消防安全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
(五)組織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六)牽頭組織開展師生員工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
(七)協助消防安全責任人做好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其他校領導在分管工作范圍內對消防工作負有領導、監督、檢查、教育和管理職責。
第七條學校保衛處為學校消防管理職能部門,是學校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的業務主管機構,對全校消防安全管理實施檢查、監督與考核,下設安全科(南北校區分設),配備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擬訂學校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計劃、年度經費預算,擬訂學校消防安全責任制、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報學校批準后實施;
(二)制作并組織簽訂消防安全責任狀,監督檢查校內各二級單位消防安全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三)監督檢查消防設施、器材的使用與管理、以及消防基礎設施的運轉狀況;
(四)加強和完善公共消防設施、器材的配置,處理校內消防設施、器材的報警,組織對公共消防設施、器材進行維護;
(五)確定學校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并監督檢查其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六)定期或者不定期組織消防安全檢查,發現火災隱患,及時下發整改通知書;
(七)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與培訓,組織消防演練,普及消防知識,提高師生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撲救初起火災和自救逃生技能;
(八)組織管理志愿消防隊等消防組織,并對其人員進行消防知識和滅火技能培訓;
(九)監督有關單位做好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的儲存、使用和管理工作;
(十)推進消防安全技術防范工作,做好技術防范人員上崗培訓工作;
(十二)按照工作要求上報有關信息數據,定期向學校主管領導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十三)與公安消防部門進行對接,并協助其調查處理火災事故,協助相關單位做好火災事故處理及善后工作;
第八條學校二級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熟悉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貫徹執行消防法規,落實學校消防安全責任制,保障本單位消防安全工作符合消防法規和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二)組織制定本單位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計劃,按照學校預算規定研究確定本單位年度消防經費預算;
(三)建立和完善本單位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和專(兼)職消防安全員隊伍,并將專(兼)職消防安全員的具體工作計入其年度總工作量,組織召開消防安全工作會議;
(四)確定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組織與下屬機構和崗位、場所、部位負責人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組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并督促其落實;
(五)組織制定本單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組織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各類問題;
(六)組織開展消防法規、消防知識的宣傳教育和培訓。
第九條學校二級單位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領導是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具體實施和開展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負責擬定本單位年度消防工作計劃、消防安全制度及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組織實施單位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負責擬定年度消防安全工作經費預算和組織保障方案;
(三)具體負責組織本單位防火檢查、火災隱患整改以及消防安全工作臺帳和檔案資料建設工作;
(四)具體負責組織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管,防止丟失、防止遭人為破壞,確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的暢通;
(五)具體負責組織建立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員隊伍、義務消防員隊伍,并組織做好其培訓工作;
(六)具體負責在師生員工中開展消防法規、消防知識、消防技能的宣傳教育,制定并組織消防預案的實施與演練;
(七)及時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協助單位消防責任人做好消防安全責任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
(八)接受學校消防管理職能部門的檢查監督,根據學校消防管理職能部門提出的整改意見及時做好消防隱患整改工作。
學校二級單位其他領導在分管工作范圍內對消防工作負有領導、監督、宣傳、教育和管理職責。未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單位,前款規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實施。
第十條學校二級單位須明確消防安全專職或兼職管理人員,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落實學校及本單位消防安全制度及規定;
(二)具體做好本單位消防安全工作臺帳和檔案資料建
設工作,并根據情況變化及時更新和完善;
(三)具體負責本單位日常消防安全檢查,負責對本單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使用與管理,同時對消防安全工作開展情況如實做好記錄并妥善保管備查;
(四)及時發現消防安全隱患,及時報告本單位主管領導,并按照要求整改到位;
(五)組織開展消防安全知識宣傳教育相關活動,組織初始火災的撲救;
(六)聯絡學校消防安全管理部門,做好消防安全信息的上傳下達,積極配合學校組織開展的日常檢查、督促工作;
(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做好本單位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的儲存、使用和管理工作;
(八)協助公安消防以及學校有關部門做好消防安全責任事故的調查。
第十一條消防安全責任范圍和區域的劃分,按照“誰管理、誰負責”及“誰使用、誰負責”等原則,學校各二級單位對本單位使用、管理的樓棟(層)或房間負責,公用周轉住房由學校房產管理職能部門負責,學生宿舍由大學生園區服務中心負責,公用教學樓由教務處和后勤服務總公司共同負責、其他公用樓棟(層)或房間由使用單位和后勤服務總公司共同負責;凡是消防安全責任劃分不清的樓棟(層)或房間,由使用方提出,相關職能部門和學校消防管理職能部門參與,召開協調會,明確樓棟(層)或房間具體消防責任范圍和責任人。
第十二條學校后勤管理部門負責全校輸電線路、供電設備、設施的防火工作,負責消防地栓、壁栓等的維修、保養工作。
第十三條學生宿舍的防火安全是學校防火安全工作的重點,學生宿舍主管部門應當加強管理,確定專人負責,履行下列職責:
(一)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確定本單位和所屬各部門及其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學生宿舍管理部門應與學生及宿舍管理人員簽定消防安全責任書;
(二)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工作方案、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建立健全防火檔案;
(三)建立有學生參與的義務消防組織,進行消防安全知識教育,組織消防演練;
(四)開展防火檢查,消除火災隱患,嚴格用火、用電管理,禁止違章使用明火,禁止違章私自接拉電線,禁止使用熱得快、電磁爐等高功率電器,禁止超負荷用電;
(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并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的暢通;
(六)加強夜間宿舍防火巡查,發現火災立即組織撲救和疏散學生。
第十四條教職工住宅區由居民委員會管理,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二)開展防火檢查,消除火災隱患;
(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
(四)保障公共消防設施、器材以及安全標志完好有效。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6
為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貫徹“以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結合本單位特點,制定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網吧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做到層層有專人負責。網吧法人代表或負責人是網吧消防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場所的消防安全負全責。
二。教育員工自覺遵守消防法規,提高消防安全意識和提高火災隱患處理能力。要普及消防知識,進行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訓,特別是消防的重點部位,要進行專門的消防訓練和考核,做到經常化,制度化。
三。場所內要張貼各種防火標志,組建義務消防隊,配備完善的消防器材與應急照明裝置等設施,保持消防通道暢通,做到有能力迅速撲滅初期火災和有效地進行人員財產的疏散轉移。
四。定期對消防報警,消火栓,滅火器等設施進行檢查,維修和保養,及時更換過期和損壞的消防器材,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處于良好狀態。
五。按照有關管理部門要求,認真落實安全措施,禁止帶入易燃物品,合理使用電器設備,確保場所安全。
六。場所內設立值班日志,記錄每天的經營管理及安全狀況。每個員工應熟記火災報警電話:119及報警方法。
滅火及應急疏散預案
一、撲救方法:
網吧一旦發生火災,首先值班人員要及時報警,通知業主,按照預案的要求,一面指揮疏散上網人員撤離網吧,同時及時用滅火器進行撲救初起的火災,以免造成重損失。
二、發生火災后:
1、組織好護店值班人員,保護好現場,看守好財產。
2、查清發生火災的原因,教育網吧值班人員吸取教訓。
3、為更好的'應付緊急情況,當值網吧管理人員應聽從并協助消防工作人員的現場指揮。
4、當值網吧管理人員以高度負責的態度,做好危難面前最后一個離開現場的思想準備,根據火情,接受最高指揮官的指揮,對需要撿回的設備、文件等采取必要的措施,確保安全。
5、搞好整改措施的落實。
三、注意事項:
1、經常教育網吧管理人員及上網人員,消防工作是家的事,要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搞好消防工作,真正做到萬無一失。
2、一旦發生火災,須立即查明火源位置,燃燒物質的性質,以防蔓延。
3、在指揮滅火戰斗中,首先要疏散好上網人員,同時要控制火勢的蔓延,要集中力量,撲滅火勢,減少損失。
消防安全制度 7
酒店保安崗位培訓,酒店安全常識培訓,酒店突發事件處理技能培訓,重要客人警衛服務標準,酒店消防應急工作標準,搶劫等暴力事件的緊急處理標準,爆炸及可疑爆炸物品的緊急處理標準。
第一節保安部崗位職責認知
培訓對象酒店安全保衛部門各員工
培訓目的明確崗位職責,做好酒店的安全保衛工作
培訓要點明確各崗位員工職責
一、全體保安員崗位職責
(1)樹立高度的責任感和事業心,忠于職守盡職盡責,爭做優秀員工。
(2)認真學習酒店的各項制度和部門規定,嚴于律己、克己奉公,認真學習法律知識,加強法紀觀念,遵紀守法。
(3)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擅離崗位、工作時間不辦私事,不得利用工作之便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4)上班著裝整齊,儀容端莊,精神飽滿,堅持文明禮貌執勤,嚴禁打人罵人、侵犯他人人身權利。不做有損酒店形象的行為,處事機智迅速果斷,按章辦事。
(5)敢于與一切不良行為作斗爭,發現違法犯罪分子積極奮勇擒拿。
(6)上下班交接手續要清楚明了。
(7)積極主動維護酒店院內的治安交通秩序,做好“五防”(防盜、防火、防破壞、防治安災害事故)工作。
二、大門保安員崗位職責
(1)維護好大門口的交通秩序,引導車輛的行駛和行人的過往,保障車輛和行人安全,使門前暢通無阻。
(2)高度警戒,發現精神病患者和衣冠不整者以及行跡可疑者,要堅決攔阻不讓其入內,嚴格把好第一關。
(3)對來店的客人要彬彬有禮,無論是步行還是乘車來的客人都要表示歡迎。
(4)有旅游團入店時,若需疏通車道或有歡迎隊伍,要在客人抵達酒店前十分鐘疏通好車道和停車位置,作好迎接旅游團的安全準備工作。
(5)對帶有危險品、易燃品、易爆品入酒店的客人要勸其交保安部代為保管。
(6)對離店的客人要表示歡送,歡迎他們下次再光臨。對帶大件物品離店的客人要有禮貌地進行查詢,對實屬于客人行李者要予以放行,并幫助行李員將行李搬上車。
(7)保安員要不斷學習,鉆研業務,善于根據酒店的`特點進行判斷,以便提高工作質量。
(8)著裝整齊,精神飽滿,儀態大方,對客人的詢問要熱情、禮貌、周到,使客人稱心滿意,嚴禁用粗言惡語對待客人。
(9)保安員要切實作好門前的警戒,特別是夜間警戒。
①要注意車輛和行人的安全。
②人多時要注意防止失竊,防止在大門口周圍鬧事、斗毆,要疏通交通,保證門前的安全。
③對夜間23:00以后開出的車輛要嚴格把好驗證關。
④發現手續不齊和可疑情況要及時報告和記錄。
三、大堂保安的崗位職責
(1)大堂是客人出入酒店的必經之地,人多,情況復雜,保安員必須注意客人的動向,細心觀察,保證酒店和客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2)認真履行自己的崗位職責,保持高度的警惕,協助總服務臺辦理入住或離店手續,防止客人的行李被人順手拿走。
(3)維護大堂的秩序,對在大堂發生爭吵、大聲呼叫、到處亂串的客人要立即上前進行婉言勸說和制止,保持大堂的高雅和肅靜。
(4)對大堂的一些公共設施,要注意保護,不準客人隨意敲擊和損壞,大堂設有客人休息沙發,不準有人躺在大堂客人休息沙發上,保持大堂文明的環境。
(5)夜深時要加倍警惕,對24:00以后進入大堂的客人要進行認真觀察,發現可疑人員應上前盤詢和登記報告。
(6)要防止客人在大堂亂丟、亂吐、亂蹲、亂坐,發現此情況應立即勸阻。
(7)有小孩在大堂追逐打鬧、玩耍,衣冠不整的客人進入大堂時,要及時勸阻。
(9)不得擅離職守,對客人的詢問要熱情禮貌,使客人稱心滿意,嚴禁用粗言惡語對待賓客。
四、停車場保安員崗位職責
(1)認真學習酒店的各項制度和部門規定,認真學習法律知識,增強法制觀念,遵紀守法,廉潔奉公。
(2)積極維護好車場交通治安秩序,作好防火、防盜、防偷、防破壞等工作,切實把好安全關。
(3)對進入車場的車輛要指明停放地點,驗明車況是否完好,如反光鏡、車燈等明顯部位及貨物數量和其他情況,作好詳細記錄,認真填好表格,然后告知車場讓其當場驗證,同意屬實簽名后方可接收。
(4)作好對入車場停放車輛的收費工作,車走收費并注銷。如有損公肥私,利用自己工作方便謀取私利,一經查獲將按情節輕重予以處罰。
(5)對開出車場的車輛要仔細、認真地作好驗證工作,在情況屬實時才可放行,如驗證發現手續不齊和可疑情況,要立即進行查詢、攔阻和及時報告。
(6)不得在車場學開車、騎單車、騎摩托車,不得讓無關人員在車場停留。
(7)夜班值勤時要加強警戒,特別是23:00以后開出的車輛,認真作好檢驗工作,把好驗證關,一定要做到“駕駛證、行車證、身份證三對照”,發現手續不對和情況可疑,應及時進行阻攔和報告。
五、巡邏保安員崗位職責
(1)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事故苗頭及時發現,清除隱患,確保酒店和他人安全。
(2)加強對重要區域的巡邏,發現可疑情況,應視情處理或及時報告當班隊長和經理。
(3)在樓層巡邏時要檢查客房安全管理情況,有否不安全因素,樓層通道、電插座、墻護板等是否安全。
(4)對違反酒店規定,在樓層或客房鬧事、斗毆、損壞客房設施者先勸其冷靜或將其帶到保安部酌情處理。
(5)樓層若發生事故,如火警、盜警、兇殺、爆炸等等,要迅速組織客人疏散和保護好現場,立即進行處理,防止事態擴大。
(6)保安員不得借工作之便使用客房設施,如到客房睡覺、看電視、聽音樂、打私人電話、和客房服務員閑聊等。
(7)保護酒店花圃的花草樹木、園林建筑不遭損壞,對踐踏草坪、采花折樹的人要進行干涉、制止和處理。
第二節酒店安全常識培訓
培訓對象酒店全體員工
培訓目的掌握酒店基本安全常識
培訓要點酒店常見治安問題處理
消防安全制度 8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并做好檢查記錄。
3、教學樓,辦公樓,宿舍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5、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由實驗員負責保管,在室內必須有滅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并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6、圖書館,實驗室,電教室,機房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8、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9、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超負荷任何家用電器。
10、校內住戶使用煤氣,要掌握正確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氣,防爆,防火,使用后要關好氣閥,確保安全。
11、食堂要定時檢查用電線路,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液化氣罐與灶頭應有1。5米的安全距離,嚴防事故發生。
12、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消防安全制度 9
為加強浴池消防火管理工作,明確消防火安全職責,規范消防火安全工作行為,預防火災火災事故的發生,制定本規定:
1、員工應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識,了解本單位消防器材的位置及性能。
2、保障浴池內的。各種消防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并做好檢查記錄。
3、保障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暢通,對安全出口指示燈、應急照明燈要及時進行檢修,確保正常運轉。
4、吸煙者必需到吸煙室吸煙,吸煙室內必須保持清潔衛生。吸煙室內禁止亂扔煙蒂、煙盒、打火機、方便面盒等雜物,禁止隨地吐痰。人走后必須熄滅煙頭、火柴梗等火源。
5、要愛護消防設施、防火器材,定期進行檢察、維護,以保證其靈敏度和應有功效,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6、對存在火災隱患的部位,要及時整改,消除隱患。
7、嚴格對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及時清理易燃雜物,落實專人負責,保證疏散通道暢通。
8、經常性檢查現場的消防器材,以保證消防器材的可靠性,發現隱患及時糾正,對易燃易爆場所應設禁火標志。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0
一、公安消防部門、學校消防工作領導小組依據有關法律、規定,對檢查出的火災隱患有權下達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書。
二、被下達火災隱患通知的單位應立即采取措施、確定專人、落實資金,在規定的期限內按要求完成整改,并上交火災隱患整改報告。
三、被檢查單位在接到限期整改通知后,對不能盡快整改的火災隱患,要制訂整改方案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合格的,要予以通報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四、在火災隱患未消除之前,存在隱患的單位應當落實防范措施,加大防范力度,確保消防安全。
五、對于不能確保消防安全,隨時可能造成火災事故的,應立即停止使用。
六、隱患單位確實無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要提出解決方案并及時報告學校主管部門。
七、學校鼓勵師生對火災隱患進行舉報,一經查實,對舉報人進行表揚和獎勵。
八、學校消防工作領導小組定期對重大火災隱患進行公示,同時實行掛帳督辦。
消防安全制度 11
一、消防重點單位及有消防重點部位的`單位務必進行每日防火巡查,保衛處負責對各單位巡查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二、消防巡查要要指定專人負責,并建立巡查日志。
三、消防巡查日志要對每日巡查狀況做詳細記錄,并由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簽字。
四、巡查人員要認真負責,對巡查中發現的火險隱患要立即上報本單位主管領導,并力爭做到當場妥善處置,本單位無法解決的,要立即報告學校主管部門,在隱患未解決前,所屬單位要采取用心措施,不能使隱患釀成火災事故。
五、每日防火巡查的資料包括:
(一)用火、用電有無違章狀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五)消防崗位與值班人員的在位狀況。
(六)其他消防安全狀況。
消防安全制度 12
一、公司應加強滅火、應急疏散預案的制定工作,每年應對公司有關變更情況進行全面修訂。
二、公司應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進行演練,每年演練不少于二次。
三、進行消防演練時,應當設置明顯標識并事先告知演練范圍人員。
四、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內容包括:組織機構(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總則 13
第一條:
1、編制目的:
為加強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減少火災危害。
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編制本制度。
3、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各賓館及全體員工。
第二條:各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規,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責任,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條:第一負責人是該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第四條:各人員應當落實班組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班組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班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第五條:各人員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消防安全情況;
2、將消防工作與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執行賓館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3、組織每月一次定期進行防火檢查,落實火險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或匯報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4、組織人員積極參與公司組織的應急疏散和實戰滅火演練。
第六條:落實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組織制訂或修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檢查督促落實。
3、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4、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5、組織實施對公司所有的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修保養,確保完好有效。
6、組織開展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消防安全制度 14
第一條為貫徹幼兒園《消防安全制度》,針對食堂的環境特點,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食堂的`防火安全責任人為安全分管園長,負責食堂防火工作的督促檢查和組織開展防火安全教育。
第三條食堂內不得私接亂拉電源、電線,如確實需要,需報批。
第四條食堂內要留有足夠的通道,并保持暢通,不得堵塞。
第五條對操作間內易燃氣罐、管路、接頭、閥門必須經常檢查,防止泄漏。發現泄漏時先關閉閥門,及時通風,并嚴禁出現明火和啟動電源開關。
第六條使用機械設備不得過載運行。
第七條保證電源電路處干燥,防止因受潮而短路。
第八條當日工作結束前,應檢查操作間內所有閥門、開關、電源是否斷開,爐灶是否有明火,確認安全無誤后方可離開。
第九條煙道要每半年清掃一次。
第十條熟練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消防器材要定點放置,定期檢查,保證完好有效,隨時可用。
第十一條 發現火災險情要積極撲救,并立即向保安部報告。
消防安全制度 15
1、教師及家屬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理念,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認真落實安全責任,共同搞好教師宿舍區的消防安全。
2、居住在教師宿舍的教職工及家屬,一律禁止在宿舍內擅自牽接電路,使用電爐、電阻絲等大功率的電器,以防教師宿舍電路短路、老化等問題出現。如電路出現了問題,應及時給總務處匯報,安排專人進行維修。
3、在陽臺使用煤氣灶者,應有消防安全保障措施,無安全保障措施者,一律禁止使用。
4、嚴禁在上下樓梯間擺放、堆積煤塊、雜物等,要教育好子女不在家中、教師宿舍前后、樓道***、放鞭炮等,嚴防事故發生。
5、教職工必須遵守消防安全制度,發生事故者應直接負責并接受上級有關部門的處理。
6、值周行政、老師要經常到教師宿舍區檢查消防安全落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進行整改,嚴防消防事故發生。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6
一、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確定本校和各部門、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建立義務消防隊,并正常開展消防管理活動。
二、切實加強對消防工作的領導。成立有校長掛帥,由校委會成員為組員的消防安全領導小組,落實分工負責責任制,提高對火災的防御能力。
三、校內基建項目的設計建造應按國家規定辦理消防設計審批手續,建筑竣工后必須經公安消防機構對消防工程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校舍建筑構件和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校舍室內裝修、裝飾應當盡量使用不燃、難燃材料或經阻燃處理。學生集中學習、活動、生活的場所禁止使用易燃材料進行裝修、裝飾。
五、學校舉辦集體活動具有火災危險的,應當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落實消防安全措施;火災危險性較大的大型集體活動須報公安消防機構審批。
六、按照國家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并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七、標本兼治,認真消除,火災隱患。對基礎設施容易陳舊老化的地方,進行統籌規劃,區別輕重緩急,逐步完成改造工作。對易誘發火災的老化供電設施要每月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更新設備,不等不靠,立即在正常經費中調劑資金,限期完成。
八、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
九、電腦房、食堂、倉庫、圖書室、檔案室以及其他火災危險性較大的場所,列為學校防火重點部位。每月進行檢查,發現隱患立即整改,在整改措施到位前,必須制訂應急防范預案,并將防火責任落實到人,嚴防嚴守,確保萬無一失。
十、發現火警,應及時撥“119”報警;現場工作人員應立即組織、引導在場人員疏散;組織力量撲救火災(原則上不組織學生撲救)。
十一、經常組織消防安全檢查,發現火險隱患及時整改,并詳細記錄,存檔備查。
十二、加強對師生員工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利用廣播、黑板報和各種會議強調安全的重要性,使 要重點加強防火知識和火災逃生知識的宣傳,提高學生和教職工的應急自救能力。
消防安全制度 17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并做好檢查記錄。
3、教學樓、辦公樓、學生宿舍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5、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由實驗員兩人同時加鎖開、關負責保管,在室內必須有滅火器。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并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6、圖書館、實驗室、機房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后教師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8、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9、學生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煙,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10、校內居住的教職工,必須以身作則,并且教育家屬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校內住戶使用煤氣,要掌握正確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氣、防爆、防火,使用后要關好氣閥,確保安全。
12、食堂必須使用合格的壓力容器,每年要檢測,要定時檢查,操作人員要持證上崗,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液化氣罐與灶頭應有1、5米的安全距離,嚴防事故發生。
消防安全制度 18
為加強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業務知識和水平,增強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責任意識,學會在緊急時刻的自救與逃生,特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員工的消防安全培訓制度。
一、 凡入廠職工(包括適用期員工、合同工、實習生等)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消防教育。
二、 三級安全消防教育的主要內容
1、一級(公司級)安全消防教育
新入廠職工報到后,由辦公室負責組織,防火、工業衛生、保衛、安全意識教育,時間不少于8小時。其教育內容:
1.1 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消防法令、法規和規定;
1.3 安全生產的基本知識和防火、防爆、防毒、防塵常識等;
1.4 公司的紀律、規定和入司后的安全注意事項;
1.5 典型事故及其教訓。
經一級安全消防教育考試合格,方可分配工作,否則各部門不得接受。
2、 二級(部門級)安全消防教育:
由部門分管領導或指定專人負責教育,時間不少于8小時,其教育內容:
2.1 本單位概況,生產及工作特點,注意事項;
2.2 本單位安全生產制度及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2.3 安全設施、工具、個人防護用品、急救器材、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等
2.4 以往的事故及其教訓。
經二級安全消防教育考試合格后,方可分配到班組。
3、 三級(班組)安全消防教育:
由班長或班組安全員負責教育,可采取講解和實際表演相結合的方式。其主要內容為:
3.1 本崗位的生產流程及工作特點和注意事項;
3.2 本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3.3 本崗位設備、工具的性能和安全裝置、消防器材、安全設施、安全監測儀器的作用,防護用品的使用和保管辦法;
3.4 本崗位事故教訓及危險因素、預防措施、應急處理的方法、會報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組織人員疏散及逃生。
三、 日常消防安全教育
1、車間每年春季應對全體職工進行一次消防安全的培訓教育活動。
2、消防安全培訓的內容包含:
①、學習安全消防文件法規、通報、安全規程及安全消防技術知識;
②、討論分析典型事故,總結吸取事故教訓。
③、組織開展事故預防和各類應急預案的實際演練。
④、檢查安全消防規章制度執行情況和消除事故隱患,表揚安全消防工作中的好人好事。
⑤、 開展安全座談會、攻關和其它安全消防活動。
消防安全制度 19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依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特制訂消防安全制度。
一、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的規定,實行防火工作實行分級管理,并根據學校的實際情況,定三級防火責任制,學校領導是本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一級責任人,學校下屬各部門負責人是二級責任人,各部門的所屬人員是三級責任人。
二、各部門負責人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本部門消防安全管理負第一責任。
三、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根據各部門的實際情況,開展本部門、本崗位的防火安全自查工作,及時整改火災隱患,對重大隱患及時報告學校消防職能部門。
四、開展消防法規和防火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對從業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火災預防和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五、學校發生火災,要及時開展撲救,控制火勢,疏散人員,維持火場秩序,如火勢無法控制,立即撥打“119”電話,災后要保護火災現場,協助火災調查,如實向公安消防部門報告火災發生的情況。
六、重點做好下列防火安全工作:
①定期開展防火巡查、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②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
③確定各類消防設施的操作維護人員,保障消防設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標志完好有效,處于正常運行狀態。
七、學校對學生進行防火安全教育。
學生應遵守下列規定:
①遵守學校的'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②禁止在學校內燃放煙花爆竹或焚燒物品。
八、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有條件的可組織開展消防應急演練,增強防火滅火應變能力。
消防安全制度 20
1、定期對員工進行消防安全知識宣傳與教育。
2、定期開展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3、經營場所按規定要求配備滅火器、應急燈,確保消防器材完好、有效。
4、經營、生活場所有各自的防火分區和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安全出口設有疏散標志。
5、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
6、經營產所不得存放危化品。
7、嚴格執行用火安全制度,用火作業前應清除用火點附近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并準備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
8、嚴格控制野外用火。不得隨意丟棄煙蒂,不得在野外使用明火。未經允許不得在景區內使用明火取暖、燒烤、篝火等。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1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7、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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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并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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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作業單位應按規定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并向保衛部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后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3)如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定向作業點所在單位經理級(含)以上主管人員申請,申請部門需派人現場監督并不定時派人巡查。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必須保證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辦理“動火許可證”擅自動火作業者,本單位人員予以記小過二次處分,嚴重的予以開除。
(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4、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于一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6、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九)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定的指標。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考核優秀給予表彰。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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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4、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5、演練結束后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十一)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1、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并經維修部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記錄。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5、未經批準,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后投入使用。
6、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黃色區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7、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10、場所內嚴禁吸煙并張貼禁煙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煙的規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一、單位結合實際對消防安全工作每年一次或二次進行考評,根據考評成績實施獎勵和處罰。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據情況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1、認真履行消防安全崗位職責,嚴格落實消防安全制度,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績者;
2、發現重大火災隱患及時報告者;
3、發現初起火災及時報警和滅火,避免重大損失者;
4、在火災情況中判斷正確,處置果斷,撲救事跡突出者;
5、積極參加消防宣傳培訓,在消防業務理論比賽中取得優異成績者;
6、在消防工作中有其它優異成績和突出表現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據情況給予罰款:
1、不履行消防安全崗位職責,不落實消防安全制度,對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影響者;
2、在生產、經營、辦公室等區域內吸煙或遺留煙頭者;
3、擅自使用和遮擋生產、經營、辦公等區域內的消防設施、設備、消防器材和消防疏散指示標志者;
4、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內擺放物品者;
5、不會使用滅火器材滅火和不會報火警者;
6、無故不參加消防培訓。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據情況予以罰款,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1、未經許可擅自施工裝修造成火災隱患者;
2、違章使用電氣設備和私拉亂接電線者;
3、未經允許動用電氣焊及明火施工者;
4、違規使用或出售易燃、易爆危險物品者;
5、損壞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消防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者(不包括賠償金);
6、裝修使用易燃材料和不按規定進行阻燃處理者;
7、違規安裝使用不合格電氣產品者;
8、不遵守消防法規引起火災或造成重大火災隱患者(不包括火災造成的損失賠償);
9、其它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的行為。
消防安全制度 22
一、公司將把平時演練情況、業務學習情況、日常消防工作、規章制度落實情況作為公司各部門、個人考評、獎懲的依據。
二、每年度公司將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三、對未依規定履行職責的部門和個人,將給予相應處理。
四、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造成火災事故的行為,將依法給予處理。
消防安全制度 23
1.防火制度的建立
(1)施工現場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檢查制度。
(2)建主義務消防隊、人數不少于施工總人員的10%。
(3)建立動用明火審批制度,按規定劃分級別審批手續完善,并有監護措施。
2.消防器材的配備
(1)臨時搭設的建筑物區域內,每100m2配備2只10L滅火器。
(2)臨時木工間、油漆間和木、機具間等每25m2配備一只種類合適的滅火器,油庫危險品倉庫應配備足夠數量、種類合適的'滅火器。
(3)高層建筑施工現場,應設置具有足夠揚程的高壓水泵或其他防火設備和設施。
3.施工現場的防火要求
(1)各單位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施工總平面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易燃可燃材料堆場、倉庫、易燃廢品集中站和生活區等區域。
(3)施工現場夜間應有照明設備,保持消防車通道暢通無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強值班巡邏。
(4)施工作業期間需搭設臨時性建筑時,必須經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批準,施工結束應及時拆除。但不得在高壓架空下面搭設臨時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現場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指定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更新,保證完整好用。
(6)在土建施工時,應先將消防器材和設施配備好,有條件的,應敷設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檢。
(7)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電石桶和乙炔發生器等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10m,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3Om;如達不到述要求的,應執行動火審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離措施。
(8)乙炔發生器和氧氣瓶的存放之間距離不得小于2m,使用時,二者的距離不得小于5m。
(9)氧氣瓶、乙炔發生器等焊割設備上的安全附件應完整有效,否則不準使用。
(10)施工現場的焊、割作用,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嚴格執行“十不燒”規定。
(11)冬期施工采用保溫加熱措施時,應符合以下要求:
1)采用電熱器加溫,應設電壓調整器控制電壓,導線應絕緣良好,連接牢固,并在現場設置多處測量點。
2)采用鋸末生石灰蓄熱,應選擇安全配方比,并經工程技術人員同意后方可使用。
3)采用保溫或加熱措施前,應進行安全教育,施工過程中,應安排專人巡邏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12)施工現場的動火作業,必須執行審批制度。
1)一級動火作業由所在單位行政負責人填寫動火申請表,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公司保衛部門及消防部門審查批準后,方可動火。
2)二級動火作業由所在工地、車間的負責人填寫動火申請表,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本單位主管部門審查批準后,方可動火。
3)三級動火作業由所在班組填寫動火申請表,經工地、車間負責人及主管人員審查批準后,方可動火。
消防安全制度 24
第一條
為了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防范火災事故的發生,確保企業安全和員工人身安全,促進企業持續健康發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全公司范圍內需要設置消防器材和進行消防管理的部門。
第三條 消防安全職責
1、公司的消防工作是安全生產的重要組成部分,納入公司的安全生產體系中進行統籌管理。
2、公司安全檢察監督部負責全公司消防工作歸口管理,其它部門負責各自分管范圍內的消防日常管理工作。
3、公司總經理為消防安全總負責人,應當履行以下職責:
3、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基本情況。
3、2將消防工作與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管理等活動結合起來,統籌安排。
3、3督促各部門籌建消防設施、購置和維護消防器材。
3、4協調專業部門組織防火專項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隱患。
3、5組織撲救火災,調查處理火災事故。
4、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總經理為消防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具體履行總經理的消防管理職責。
5、各部門經理為本部門的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各部門可以根據需要視實際情況指定本部門消防安全管理員,消防安全管理員對本部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員應當履行以下職責:
5、1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2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5、3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保養,確保其完好,安全通道的暢道。
5、4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提高全員消防意識和技能。
5、5確定本部門一旦發生火災可能影響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以及對消防安全有重大影響的部位為火災重點部位,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
5、6組織制訂部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落實。
5、7完成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8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檔案,包括:
5、8、1建筑物或施工場所、使用或者開始使用前的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以及消防安全檢查的文件、資料。
5、8、2消防安全制度。
5、8、3消防設施、滅火器材情況。
5、8、4義務消防隊人員及消防裝備情況。
5、8、5有關燃氣及燃氣生產所使用電氣設備的檢測(防雷、防靜電)等記錄。
5、8、6消防安全培訓記錄。
5、9加強對部門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5、10消防安全管理員應定期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第四條崗位防火責任
1、各職能部門負責人是本部門防火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消防工作負責,主要職責:
1、1嚴格遵守安全規程和各項防火制度,加強對火源、電源、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的危險因素的區域內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需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時,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嚴格按審批手續,落實現場責任人,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并落實相應消防措施后方可動火施工。工作完畢要及時切斷臨時電源,熄滅火源。
1、2發現隱患及其它可能導致火險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時采取措施排除,并及時報告本部門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或當班調度指揮中心。
1、3各班組負責對存放在本崗位的消防器材進行清潔打掃。
1、4發生火災(火警)立即進行正確撲救,并立即向調度指揮中心報警。
2、建筑施工和設備安裝現場的消防管理責任由施工承包單位負責,我公司安全檢查監督部和規劃建設管理部行使監督檢查權。
第五條防火安全檢查
1、安全檢查監督部要定期組織相關人員對消防工作進行檢查,安排對消防關鍵時期和重點部位進行經常性的消防檢查,發現隱患,及時督促整改。
2、各部門、班組要把消防安全檢?
3、安檢部、各部門、班組要將防火檢查情況作好記錄。
4、防火檢查的內容:
4、1生產過程中有無違章情況。
4、2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4、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4、4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好。
4、5消防重點部位安全管理情況。
4、6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情況和員工掌握消防知識情況。
4、7查閱有關安全制度、操作規程、應急預案是否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4、8各項防火安全管理規范
第六條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范
1、庫內物資要分類,要標明物資名稱,性質相互抵觸或滅火方法相互抵觸的物品分庫存放。
2、庫房內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不準使用電爐子、電烙鐵等電熱器具和家用電器。
3、照明燈垂直下方小于0、5m范圍內,不得儲存物品。
4、每個倉庫應在房門入口處單獨安裝開關,保管人員離開后斷電。
5、庫房內嚴禁煙火,并設有明顯標識。
6、非工作人員不經批準,不得進入。
第七條易燃易爆物品消防管理規范
1、生產和管理危險物品的人員,應熟悉物品特性,防火措施和滅火方法。
2、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耐火等級不得低于二級,有良好的通風散熱措施,儲存的數量以能滿足生產為準。
3、儲存的危險物品應按性質分類、專庫專放,并設明顯的標識,注明品名、性質、滅火方法等,化學性質相抵觸的物品不得混存。
4、生產施工區域、貯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廠房內嚴禁煙火,電器設備開關、燈具、線路要符合防火要求。工作人員不準穿釘子鞋和化纖衣服,非工作人員嚴禁入內。
5、嚴禁用汽油等易燃物擦洗設備機件。
6、對怕曬(如氧氣瓶等)物資不得露天存放。
7、搬運和操作危險物品應穩裝穩卸,嚴禁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敲擊和開封。
第八條安全用電防火管理規范
1、安裝和維修電器設備、線路必須由專業電工按電工技術規范進行,非專業電工不準進行電工作業。
2、倉庫的電器和線路必須按國家進行安裝。
3、生產崗位、倉庫、重點消防區域、嚴禁私設電熱器具。
4、嚴禁使用不符合規范的保險裝置(如以銅絲代替保險絲等)。
5、架空高壓電力線不準通過建筑物和危險品上方空間。
6、電器設備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不得擅離職守,要定時巡檢,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維修,工作結束后及時斷電。
7、燃氣生產崗位、倉庫的電器線路必須符合防爆要求。
8、電器著火,應首先切斷電源再組織滅火,嚴禁帶電滅火。
第九條消防培訓教育
1、新員工的教育:
1、1新員工進入公司后進行三級安全教育,要把消防作為重點內容之一,學習消防法律法規和基本消防知識,經考核合格方可逐級向下分配工作。
1、2公司消防教育要與安全教育結合進行,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安檢部具體實施,主要講解燃氣的基本性質,消防要求和基本防范措施、消防器材的基本原理、使用方法、注意事項等。
1、3各部門消防教育,由各部門具體負責,培訓本部門的安全技術規程、各類消防器材的分布,熟悉其使用的對象和場所,學會正確的操作。
1、4班組的消防教育,由班組具體負責,根據工種特點,具體介紹所在崗位的安全生產特點、流程、設備材料性質、易燃易爆危險性、重點部位、本崗位消防器材的種類、名稱、使用方法、使用范圍。
1、5經過三級安全教育的員工,考核合格后方可進入崗位試用。
2、員工調崗后,要進行調崗消防安全教育。
3、特殊工種防火教育制度。
3、1結合年度安全教育,突出消防安全意識和防火安全技能的提高。
3、2特殊工種防火教育要有針對性,要結合技能培訓進行。
第十條消防器材管理規范
1、消防器材要放置在通風干燥,便于取用的地方。
2、消防器材要加強日常保養和維護,不得暴曬、雨淋或放在潮濕的場所。腐蝕性強的場所要采取防護隔離等措施,易凍壞的器材冬季要有防凍措施。
3、對消防器材要定期檢查,外觀銹蝕嚴重的要送消防維修站進行檢修、檢驗。干粉滅火器(車)、1211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每月檢查一次,將查出的問題作好記錄。干粉結塊、氣壓減少不能備用,要及時外送檢修。
4、公司辦公區、倉庫、站場等消防器材由各部門負責日常管理和保養,消防器材采購部門統一負責定期檢驗。
5、對防火防爆重點要害部位,要根據實際需要配置防火設施和滅火器材。
6、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損壞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間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一條火災事故報告調查處理
1、首先發現火災(火警)的人,應按照程序向上級領導和調度指揮中心及時報警,講明著火物質、火警規模大小,應急救援預案啟動。必要時調度中心要向119報警,尋求消防隊增援。報警人員要在確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做到邊報警邊撲救,將火撲滅在萌芽或起始狀態。
2、火災造成損失規模較大的事故,要保護好現場。經公安消防部門同意后,方能清理現場。
3、調查處理火警、火災事故,應按事故“四不放過”的原則,查明原因,落實責任,制定防范措施,處理事故責任人。
4、發生火警、火災事故,應將調查結果和處理意見、損失情況登記備案,重大火災事故要按有關規定上報主管部門。
第十二條消防獎懲
1、對下列情況應給予處罰。
1、1對國家消防法規、指示不及時傳達,違反防火安全制度,對本部門存在的火險不及時整改,造成火警或火災后果的,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1、2違反動火、用火管理制度,在禁火區內動火作業,未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的按相關規定處罰。
1、3因違反操作規程或安全規程造成火災,要根據火災的性質及損失情況,按相關規定處罰。
1、4其它違反消防管理制度的情況。
2、對以下情況要給予獎勵。
2、1及時發現、報告火險隱患,隱患得以及時控制,避免火災事故發生的。
2、2在火災事故中救人、救物及處理事故過程中表現突出的。
2、3對消防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的,得到實施并取得明顯效果。
3、檢查與考核
3、1本標準所規定的內容執行情況,由安全科負責檢查。
3、2本標準按照公司、的規定進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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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每年對全體員工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第二條對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第三條宣傳教育培訓的形式采取單位與部門、集中與分散、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的方式進
第四條對重點工種人員進行專門培訓,做到持證上崗。單位、部門對所組織培訓的時間、內容及接受培訓人員進行認真詳細的記錄并存檔。
第五條宣傳教育培訓內容: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5、組織引導人員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防火檢查巡查制度
第一條防火巡查、檢查由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歸口管理職能部門負責人組織各部門進行。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公眾聚集場所在開放期間的防火巡查應當至少每二小時一次。其他部位應當至少每月進行一次防火檢查。
第二條防火巡查、檢查人員在進行巡查、檢查時應佩戴統一制作的臂章。
第三條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理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期火災應當立即報警并及時撲救。對巡查、檢查發現的問題責令其當場改正,不能當場改正的下達限期改正通知書。
第四條防火巡查、檢查應當填寫巡查、檢查記錄,歸口管理職能部門負責人和被檢查部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在巡查、檢查記錄上簽字,存檔備查。
第五條防火巡查應包括以下內容:
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設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狀態,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閉式防火門是否關閉嚴;
5、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是否在崗;
6、開放結束或下班后應檢查是否關閉電源,消除煙頭、發熱源等雜物情況;
7、其它需巡查的情況。
第六條防火檢查應包括以下內容:
1、火災隱患整改及糾正、預防措施落實情況;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3、消防水源狀況;
4、消防設施正常工作情況,滅火器材、消防安全標志設置和功能情況。
5、重點工種人員及其它員工消防知識掌握情況。
6、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7、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情況。
8、防火巡查開展情況;
9、其它需進行防火檢查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