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始終對某些擅長社交應酬的人懷有敬佩之情,仿佛他們擁有一種天賦的能力,無論在何時何地都能自如應對、談笑風生。一些人甚至還具備出色的記憶力,對每一個面孔、每一個名字,都像檔案一樣清晰可查。雖然我曾嘗試模仿,但自己的努力顯得微不足道。
年輕時,我在電影公司工作,直屬上司不僅善于社交,而且酒量驚人。那時候最讓我感到不安的是“留下來陪客人吃飯”的任務。我和朋友們可以聊到深夜,但一旦面對類似的場合,我總是不知所措,不知道如何用什么表情和態度去應對。
我的猶豫就導致了拘謹和尷尬。而我的酒量更是讓人擔憂,一杯臉紅,兩杯就開始朦朧,有時連敬酒或回敬都變得小心翼翼。這使我被歸入“不夠熱情”的群體中。有位朋友曾經耐心地教導我三種不同的社交層次,每一種都需要學習和關注。
第一種,是為了結好關系,即使勉強也要湊合;第二種,是為了累積情分,與熟悉度或關聯性有關;第三種,則是真正的情感交流,可以自由變化。我明白這些理念,但將其自然融入生活中還是很困難。
舉個例子,當別人說:“好久不見了,我們聚聚?”這句話背后可能并沒有真誠的意圖。我想起兒子五歲那年,他問我們為什么沒有留下電話,這樣的話題讓他感到疑惑。孩子們的直覺有時候能反映出事情的本質。
幾天前,我再次與那個提醒我把交際當作必要技能的人交流,他突然說自己最近懶得交朋友。他認為到了這個年齡,再遇到的朋友也無法比現在的老友來得深厚。但他也承認,有幾個關系堅固到無需頻繁應酬,也許已經足夠了。在我們的交流中,我一直羨慕那些善于社交的人,他們似乎擁有超凡脫俗的能力,而我則常常感到無能和自責。在許多場合里,我會提前離開,因為感覺自己顯得無趣。但現在看來,那些孤單、疲憊的時候,或許比被遺棄后的空虛更加珍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