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章證明
在日復一日的學習、工作或生活中,大家總免不了要接觸或使用證明吧,證明是證明某人的身份、經歷或某件事情的真實情況時所使用的一種憑證。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證明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刻章證明,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刻章證明1
區(縣)建委物業科(小區辦):
北京市***區/縣***小區/大廈業主委員會于 年 月 日在區(縣)公安分局刻制印章,即日開始啟用。
特此備案!
北京市***區/縣***小區/大廈業主委員會
年 月 日
刻章證明2
xxx公安局:
茲我轄區xxx單位,因公章長期使用現已損壞,申請銷毀原舊公章,需重刻制“xxxxxxxxxx“單位公章壹枚,全國統一編號為xxxxxxxxxx,望給予辦理相關備案手續(上交原舊 “xxxxxxxxxx“ 公章壹枚)。
特此申請
xxxxxxxxxx
年 月 日
刻章證明3
茲我單位xx有限公司于20xx年X月X日成立。因X章長期使用現已損壞,現經全體股東同意,
申請銷毀原舊X章,需重刻制“xx有限公司”章,共枚,望給予辦理相關備案手續。
現委托本公司員工xx(身份證號碼xx)辦理刻章備案手續!
特此申請
全體股東簽名:
法人代表簽名:
經辦人;
xx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刻章證明4
區(縣)建委物業科(小區辦):
北京市xx區/縣xx小區/大廈業主委員會于xx年xx月xx日在區(縣)公安分局刻制印章,即日開始啟用。
特此備案!
北京市xx區/縣xx小區/大廈業主委員會
xx年xx月xx日
刻章證明5
xxx公安局:
茲有我單位馬永貴同志辦理刻章手續三枚。
1、赤峰市建支管業有限公司辦公室
2、赤峰市建支管業有限公司基建處
3、赤峰市建支管業有限公司發票專用章
赤峰市建支管業有限公司
XXX年5月28日
刻章證明6
離職證明上的印章必須是單位規定合法的印章,個人不能私自刻章
一、離職證明,不能蓋財務章,也不能蓋合同章,刻章離職證明。應該蓋公司的公章或人力資源(人事部)章。
三、各種章的用途
1、財務章、合同章、人力資源章等都具有法律效力,但一般用途不一樣。
2、公章使用范圍:凡是以公司名義發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紹信、證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可申請蓋章。
3、人力資源章用于本公司人力資源部。
4、財務章主要用于財務結算,開具收據、發票(有發票專用章的除外)給對方、銀行印簽必須留財務專用章等等,能夠代表公司承擔所有財務相關的義務,享受所有財務相關的權利,離職證明《刻章離職證明》。
3、離職證明上蓋公司什么章
是財務章還是合同章還是人力資源章還是別的。
這個離職證明得我自己做,章也得自己刻。我怎么知道章上的字是什么字
4、要離職證明是為了確保你和原公司沒有勞動糾紛,已經和原公司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至于政審,有的是需要轉辦預備黨員的相關審查,有的不是,看你自己的情況了
會不會查出來,也有運氣的.成分,一般離職證明很少會有公司去查,至于政審就看情況而定了
離職證明應該蓋公司的公章。一般說來,公司的章有這么幾種:一是財務章,一是合同專用章,一是公章,有些還有質檢專用章等。
5、《勞動法》第九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尚未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對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該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這也引發了勞動者再次就業應持有離職證明書、原用人單位應為勞動者出具離職證明書的社會議論和呼聲。借鑒國際經驗,為維護勞動力市場秩序和勞動者的權益,20xx年《勞動合同法》明確了用人單位應當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的法定義務,該法第五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刻章證明7
______公安局:
茲我轄區______單位,因公章長期使用現已損壞,申請銷毀原舊公章,需重刻制“____________________”單位公章壹枚,全國統一編號為
____________________,望給予辦理相關備案手續(上交原舊 “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壹枚)。
特此申請
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刻章證明8
市公安局:
因工作需要,我局現申請刻制印章一枚,印章內容為:“________”。現委托我局辦公室科員________前來辦理備案申請。
請予以接洽。
________單位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刻章證明9
茲我單位x有限公司于20xx年X月X日成立。因X章長期使用現已損壞,現經全體股東同意,
申請銷毀原舊X章,需重刻制“x有限公司”章,共xx枚,望給予辦理相關備案手續。
現委托本公司員工x(身份證號碼xx)辦理刻章備案手續!
特此申請!
全體股東簽名:
法人代表簽名:
經辦人:
x有限公司
xx年xx月xx日
刻章證明10
_________區縣公安分(縣)局:
北京市___區(縣)___小區/大廈業主委員會,依法成立并在我委備案,現到你局辦理印章刻制手續。
特此證明!
_____區縣建委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刻章證明11
桂林市公安局:
茲有我單位馬永貴同志辦理刻章手續三枚。
1、赤峰市建支管業有限公司辦公室
2、赤峰市建支管業有限公司基建處
3、赤峰市建支管業有限公司發票專用章
xxx
20xx年xx月xx日
刻章證明12
xxx區(縣)建委物業科(小區辦):
北京市xxx區/縣xx小區/大廈業主委員會于xxxx年xx月xx日在區(縣)公安分局刻制印章,即日開始啟用。
特此備案!
北京市xxx區/縣xx小區/大廈業主委員會
xxxx年xx月xx日
刻章證明13
XX局:
茲有我單位員工XX,身份證號為:1xxxxxxxxxxxxxxxx。辦理我公司相關刻章事宜,受委托日期為: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
特此委托
XXX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刻章證明14
xxx公安局:
茲我轄區xxx單位,因公章長期使用現已損壞,申請銷毀原舊公章,需重刻制“xxxxxxxxxx“單位公章壹枚,全國統一編號為xxxxxxxxxx,望給予辦理相關備案手續(上交原舊“xxxxxxxxxx“公章壹枚)。
特此申請
xxx
xxxx年xx月xx日
刻章證明15
尊敬的公安局:
茲我轄區xxx單位,因公章長期使用現已損壞,申請銷毀原舊公章,需重刻制“xxxxxx”單位公章壹枚,全國統一編號為xxxxxx,望給予辦理相關備案手續(上交原舊“xxxxxx”公章壹枚)。
特此申請
xxx公司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