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人類飲食,似乎在圍繞“圓周”運動。祖先狩獵采集茹毛飲血時,只為吃“飽”,得以存活。接之以火烹食,利于咀嚼消化,口味也佳,為了吃“好”。后來,食物烹調還要加上佐料。人或不饑而食、不渴而飲,只圖品嘗,蓋為吃“味”。今人吃膩了雞魚鴨肉,想不出新鮮,便去尋找珍稀,吃蛇蝎,是為吃“怪”。此外,還要吃昆蟲,生吃蔬菜,提倡無烹調飲食,像是重又回到從前,完成螺旋式循環。尋找新營養、科學營養,也是在尋找新口味。食物及制作的發展史看出人類在飲食滋味上的不斷追求。
飲食之于饑餓者是享用。帝王將相鐘鳴鼎食,卻感滋味難得;為能咽得下佳肴,則需“鼓琵琶以侑飲”“執板奏歌侑觴”。美食講究色、香、味俱全,色是滿足眼的,香是滿足鼻的,味是滿足舌的,食物營養才作用于胃,滿足身體營養需求。眼、鼻、舌的欲望永無饜足,甚至壓過了胃與身體的營養需求,造成主次顛倒,目的迷失。
食除了養生,歷史上還被用來標示人的權力和財富,滿足人的虛榮心。為了顯示權力和財富,造成食物及制作的靡費。《紅樓夢》里,劉姥姥在大觀園所見茄子的吃法,可知權錢閑階級把食之講究講到了極致,簡直不是為吃,仿佛只是為講究。飲食的本質是充饑果腹養生,盡美滋味,存在于人極饑之時,如同寒凍才能體會粗褐的溫暖。倘若我們無疾病,不缺佳肴,變著花樣仍食無滋味,要么是生活太優裕了,要么是勞作太少,要么是我們自身精神上缺少些什么。滋味需要美食,美食不一定能提供滋味。食中找不著食味,食之滋味在哪里呢?
食味在敬。食物皆生物,人有好生之德,故迫不得已而食,對食物敬重有加。佛徒“為鼠常留飯,憐蛾不點燈”,為少殺生,葷腥為戒,大家都有“粒粒皆辛苦”的惜心。食物乃自然的恩賜、勞作的成果,無敬心惜心則無食味。《列子》有云:“天地萬物,與我並生,類也。類無貴賤,徒以大小智力而相制,迭相食,非相為而生之。”弱肉強食,無味可言。
食味在勞。百丈懷海禪師提出“一日不作,一日不食”,難以仿效做到。人或有體會:自己垂釣的魚與購買的魚,味道不一樣。自己種植的蔬菜與購買的蔬菜,味道不一樣。少年集體動手的野炊同豪華盛大的官場宴聚,味道不一樣。吃甘蔗最好一口一口地去啃,咀嚼芯肉,吮吸甜汁;若榨出甘蔗汁直接喝,固然省事,卻少了甘蔗的“啃”趣。西瓜籽、南瓜籽、葵花籽幫你剝好,賣現成的仁讓你吃,恐或食欲大減,因少了“嗑”趣。“碩鼠”時代已遠,不勞而獲者尚存,不勞而獲,卻無法獲得滋味,獲何益哉?
食味在心。吃看上去是用口,其實是用心,否則便會“食而不知其味”。《論語》云:“子在齊聞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圖為樂之至于斯也。’”動物進食在于饑餓本能,唯人類飲食取決于精神狀態。“酒逢知己千杯少”,精神的投契賦予酒香。儒家安貧樂道,“飯疏食飲水,曲肱而枕之,樂亦在其中矣。”不飲盜泉之水為志士之情,不受嗟來之食為廉者之情。若違背人格情懷,美食又如何呢?李白遭讒去京,“賜金放還”時,面對“金樽清酒斗十千,玉盤珍羞直萬錢”,卻“停杯投箸不能食,拔劍四顧心茫然”。食物真滋味,既在食物自身,更在人的心境、在人對飲食文化的精神關照。
尊重自然、尊重生命、尊重他人、尊重勞動,方能品味食物蘊含的無限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