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保全反擔保申請協議(通用3篇)
財產保全反擔保申請協議 篇1
擔保人:____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中心
反擔保人:
甲、乙雙方根據《____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中心章程》規定,在乙方向____農村信用聯社簽訂《借款合同》時,甲方與貸款人簽訂《擔保合同》,作為擔保人為乙方提供信用擔保。
為了保障甲方擔保貸款債權的實現,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反擔保。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____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中心章程》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反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和數額:
乙方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與貸款人簽訂的《保證擔保借款合同》或《保證金質押合同》等合同約定的并由甲方提供信用擔保的貸款或承兌等,最高擔保貸款限額為____萬元。
二、合同的期限:
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時間___年。
三、反擔保資產:
乙方愿意以其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的資產向甲方提供反擔保,反擔保資產由本合同項下的《反擔保資產清單》載明,該《反擔保資產清單》屬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四、反擔保的范圍:
甲方代為乙方清償的全部債務,以及應由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滯納金。
甲方為實現債權而產生的費用,如:訴訟費、律師費、咨詢費、差旅費等。
五、其他特約事項:
當反擔保資產價值明顯降低時,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提供與降低部分價值相當的反擔保資產,并辦理相應的反擔保手續。
反擔保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反擔保資產轉移、贈與、轉讓、出租、出售、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反擔保資產,并不得實施降低反擔保資產價值的任何行為。
反擔保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反擔保資產,負責反擔保資產的維修、保養,并承擔相關費用,保證反擔保資產的完好無損。
甲方有權對反擔保資產的狀況進行監督檢查,乙方應當積極配合。
乙方不得隱瞞反擔保資產存在的任何瑕疵。
當甲方代償后未得到清償時,甲、乙雙方應在甲方代償后的10日內,協商將反擔保資產折價處理;在前述約定的10日內雙方協商不成的,乙方將按甲方的授權對反擔保資產予以拍賣、變賣處理,乙方應當積極配合。
反擔保資產折價或拍賣、變賣所得實際價款應當首先清償甲方,如不足以清償的,甲方依法就不足部分另行向乙方追償;反擔保資產折價或拍賣、變賣所得實際價款清償甲方后的余款歸乙方所有并在清償后15日內交付乙方。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1、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如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并、分立或股東發生變化、與外商合資、破產、歇業、解散等;
2、涉及重大經濟糾紛的訴訟;
3、反擔保資產的權屬發生爭議;
4、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
5、因乙方在經營中的違法、違規行為被處罰;
6、單位住所、電話、法定代表人、經營范圍、注冊資本、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記事項發生變更。
第1項情形應提前七日通知甲方,第2項至第6項情形應在事后三日內通知甲方。
六、違約責任:
甲、乙任何一方違約,應按照主合同貸款金額的1%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如果違約方給對方造成了損失且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的,違約方還應當支付賠償金。
七、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或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某一條款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時效年,期滿可以續簽。
同時,機器設備應到工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登記方壹份,抄送貸款人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
財產保全反擔保申請協議 篇2
原告____________訴被告____________糾紛一案,原告已向貴院提出財產保全申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第九十三條之規定,___________自愿以_________為本案原告申請財產保全的擔保,并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起法律后果,特此擔保。
此致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擔保人: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財產保全反擔保申請協議 篇3
甲方:
乙方:
丙方:
鑒于乙方向長沙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漢城支行(債權人)貸款,甲方為其貸款行為提供了連帶擔保,甲方是乙方大股東,持有乙方62%股權,丙方是乙方第二大股東及法定代表人,持有乙方32%股權,應甲方要求,丙方就甲方為乙方提供的連帶擔保提供反擔保,各方經平等、自愿、友好協商,就反擔保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擔保的主債權系乙方擬與長沙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漢城支行簽署的借款合同項下的1600萬元的債權。甲方的擔保義務系甲方為乙方前述貸款行為提供擔保與長沙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漢城支行銀行簽署的保證合同(合同號為:)項下的全部義務。
二、基于甲方在本協議項下的擔保,丙方以個人全部資產(包含但不限于丙方持有的乙方股權、丙方個人名下的各種不動產等)對甲方的擔保債權(對乙方的追償權)及實現擔保債權的全部費用,向甲方提供反擔保。
三、丙方的反擔保方式為連帶責任擔保。
四、丙方反擔保的范圍包括:
丙方按照在乙方所占的股權比例承擔甲方因本次擔保事項向債權人償還或支付的本金利息(包括逾期罰息和復利)、違約金、賠償金和債權人為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仲裁費、律師費、財產保全費等),以及甲方因履行擔保責任而發生的費用。
五、丙方的擔保期間:本合同設定的保證權利與其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權消滅,保證責任也消滅。
六、甲方為實現本合同項下的反擔保債權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保險費、鑒定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等,由乙丙雙方承擔。
七、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的爭議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如與其他合同文件約定不一致,以本條約定為準。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后另立補充條款。若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同中發生爭議、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2、依法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各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本頁無正文系反擔保協議書簽字蓋章頁]
甲方:
乙方:
(蓋章)
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