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
為保障事情或工作順利開展,通常需要提前準備好一份方案,方案是闡明行動的時間,地點,目的,預期效果,預算及方法等的書面計劃。寫方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歡迎大家分享。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1為全面實施素質教育,促進學生綜合素質不斷提高,按照《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改革的》精神,結合《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上級教育部門下發的《小學生素質綜合評價手冊》為主要載體,決定在我校小學生中開展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為保證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實施綜合素質評價的指導思想是: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從德、智、體、美等方面綜合評價學生的發展,通過開展綜合素質評價,真實反映學生的綜合素質狀況,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對人才素質的新要求。綜合素質評價工作應堅持“四個結合”的原則:一是堅持形成性評價與過程性評價相結合的原則;二是堅持科學性與可操作性相結合的原則;三是堅持學校評價與家庭監督相結合的原則;四是堅持與“三個快樂”辦學理念相結合的原則,確保評價工作科學、有序、高效地進行。
二、評價內容
根據《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內容包括道德、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共六個方面,并且按三個層次(學生自評、學生互評、班主任評)四個等級(優秀、良好、及格、待及格)進行評價。
三、評價過程與方法
《小學生素質綜合評價手冊》每學期填寫一次,學年末綜合評價,確保評價結果的公平公正。學期的評價結果應及時告知學生家長及學生本人,并接受學生及家長的質詢和申訴。班主任對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書面結果進行妥善保管,以便學生在轉學、升學等過程中隨學生流動而流動。評價具體過程和方法為:
(一)宣傳與準備
1、評價宣傳
學校每學期均應將評價各要素對學生的具體要求提前以各種形式告知學生,少先隊大隊部要結合《中小學生守則》和《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的有關要求,大力宣傳評價要素,并結合評價要素修改、完善和進一步健全學校和班級的德育工作考核、評價、激勵機制,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形成過程與目標相統一的長效工作機制。少先隊大隊部和班主任要加強對學生各要素發展情況的教育與引導、檢查、督促力度,以達到在過程中教育學生、提高素質的目的。要通過家長會,等形式告訴家長綜合素質評價的目的、意義、內容和基本方法,以贏得廣大家長的理解與支持,手冊中家長的話一欄應由家長評定簽字后再收回,以充分調動家庭因素,共同促進學生綜合素質的提高,為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和積極的工作環境。
2、人員
學校成立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并組織力量對班級評價成員進行培訓,為評價工作客觀公正、科學有序地進行奠定基礎。
(二)評價方法:
1、學期評價:學期評價是在班級評價小組共同主持下,組織學生開展學生自評與小組同學互評,學期末由班主任認真填寫《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手冊》。
2、互評,學生互評前應對學生進行培訓和引導,避免以偏概全。對于小學低年級段的學生,班主任還應將評價要素的各種關鍵表現,以淺顯、生動的'語言進行描述、說明,以保證低段學生自評和互評的準確性。評價按“優、良、及、待及”四個等級,學生互評完成后,由班主任負責組織對同學互評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并保存好,作為學期末的依據。
3、自評,由班主任教師向每名同學分發自評表,并在教師指導下,由學生完成。
自評與互評結束后,班主任應組織班級評價小組成員,對每名同學的自評與互評結果進行對照分析。首先,對學生自評與互評結果反差較大的,班主任應結合平時對該生的觀察與了解,及時給予個別輔導,以幫助學生正確認識自我,以實現自我教育的目的。其次,學生互評結果原則上應成為學生該次評價的結論主要依據,但評價小組若發現互評結果與學生實際表現不符合的,可進行調整,并由評價小組全體成員簽字存檔。
(三)評價結果
評價結果從性質上分為兩類:一是學期評價結果;二是學年評價結果,學期評價結果是學年評價結果的參考,學年評價結果視為對學生性評價。
評價結果從形式上分為兩種:第一種是綜合性評語,由班主任運用文字給予準確描述,認真填寫在評價手冊上。第二種是等級評定,即由班級評價小組集體評價得出等級性結論。
學期評價結果應于評價結束后一周內告知學生及家長,接受師生監督。并公布申訴、舉報電話與申訴、舉報方法,學校評價工作委員會應接受和妥善處理家長和學生的相關申訴。
四、與評價有關的政策
在學期評價中該學期受過學校處分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定為及格,有違法犯罪行為并受到司法機關處罰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定為待及。對學生綜合素質終結性評價為待及的評定要特別慎重,應由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最后裁定。
五、平價結果的運用
1、在學期中各項均評為優秀的學生,在評市級、縣級等三好學生和優秀學生的評定時優先考慮。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2一、指導思想
為進一步落實新課程改革的精神,全面考核我校學生的綜合素質,轉變教育教學質量評價觀,建立有利于學生全面和諧發展的評價體系,根據《浙江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指導意見》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二、組織領導
(一)成立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
1.人員組成
組長:zz
副組長:zz
組員:zz zz zz zz zz zz
2、工作職責:組織、協調、指導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開展,負責審核學生綜合素質的定性與定量評價,并確定學生的畢業綜合評語和“審美與藝術”、“運動與健康”、“勞動與技能”、“探究與實踐”等項目測評的最終等第。
(二)成立相關測評小組
1、綜合評語實施小組
(1)人員組成
組長:zz
組員:高一高二各班主任
(2)工作職責:組織宣傳學習;每學期組織學生自評與同伴互評,撰寫、上報綜合評語,并及時進行反饋;負責相關檔案的收集整理工作。
2、審美與藝術項目測評小組
(1)人員組成
組長:zz
組員:zz zz zz zz zz zz
(2)工作職責:負責本項目中的音樂專項測評與美術專項測評工作,初步確定學生測評等第;審核學生免測 ……此處隱藏48352個字……利于學生在全面發展過程中的自我提高。
(五)在評估過程中,既可以單一指標的評估,又可以綜合評價,從而達到全面評估的目的,使評估的過程成為指導的過程,學生實踐的過程,使學生朝著指向目標的努力過程。
三、評價的內容與要求
(一)綜合素質評價包括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六個方面。
1. 道德品質。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維護公德、關心集體、保護環境。
2. 公民素養。自信、自尊、自強、自律、勤奮;對個人的行為負責;積極參加公益活動;具有社會責任感。
3. 學習能力。有學習的愿望與興趣,能運用各種學習方式來提高學習水平,有對自己的學習過程和學習結果進行反思的習慣;能夠完成規定的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的實驗操作;能夠結合所學不同學科的知識,運用已有的經驗和技能,獨立分析并解決問題;具有初步的研究與創新能力。
4. 交流與合作。能與他 一起確立目標并努力支實現目標,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觀點與處境,能評價和約束自己的行為;能綜合地運用各種交流和溝通的方法進行合作。
5. 運動與健康。熱愛體育運動,養成體育鍛煉的習慣,具備鍛煉健身的能力、一定的運動技能和強健的體魄,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6. 審美與表現。能感受并欣賞生活、自然、藝術和科學中的美,具有健康的審美情趣;積極參加藝術活動,用多種方式進行藝術表現。
(二)評價等第
1. 道德品質、公民素養、交流與合作等方面的評定,凡基本符合標準者,可視為合格。
凡有突出問題,不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基本標準,可暫不評等第,但要將突出問題如實記載。
有見義勇為等行為得到省市有關部門表彰;在關心集體、愛護國家、集體財產、保護環境、積極參加公益活動等方面有突出表現并得到省市有關部門嘉獎的,將具休內容填寫在相應評價項目的“表現”欄中。
這三方面的評定,參照《z區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中的“檢測內容”所列的具體指標。
2. 學習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方面的評定等第分A、B、C、D四級。
凡基本符合標準者,視情況可得B或C;不符合基本要求者,得D;凡符合標準并有突出表現,且有詳細、明確證據的(以附件形式提供),經學校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確認,可得A。
凡得A等第的學生,必須有突出表現的有效記載,否則,視為無效。例如: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學習能力方面得A:研究性學習成績顯著,得到社會的'公認或權威部門的認可;學習主動積極,各科成績一貫優秀;小創造、小發明經過專業評價機構認證或者在省市組織的相關活動中獲獎;在省級以上報刊雜志發表作品;在省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競賽活動中獲得等級獎;其他。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運動與健康方面得A:國家三級及以上運動員;參加省教育部門組織或認可的體育競賽活動獲單項前六名或集體比賽前六名主力隊員、市教育部門組織或認可的體育競賽活動單項前四名或集體比賽前四名主力隊員;其他。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審美與表現方面得A:在校內外大型文藝活動中有突出表現;參加省教育部門組織或認可的音樂、美術等比賽中獲二等獎以上的(含集體項目,合唱除外);參加市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或認可的各項音樂、美術等比賽中獲一等獎的(含集體項目,合唱除外);其他。
四、組織實施
(一)建立江蘇省瀆木高級中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
學校成立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校長任領導小組組長,成員名單報區教育局備案。具體成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學校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本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細則,組織實施評價工作,審定評價結果,受理咨詢、申訴和復議申請。
另外,各班成立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小組。由班主任任組長,任課教師、班干部、學生代表為組員。工作小組對學生具體地加以考核。
(二)學生使用全省統一格式的“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表式附后)。每個學生每學期一張,并在六個學期表的基礎上形成高中三年的總表。評價表進入江蘇省普通高中新課程教務管理信息系統。每學期通過全省統一的教務管理軟件進行信息輸入和輸出。
同時,為每個學生建立成長記錄袋。成長記錄袋中包括每學期的評價表、三年的總表,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六個方面突出表現的材料,其他有價值的材料。成長記錄袋進入學生檔案。
建立學生成長記錄袋,具體工作由班主任負責,班主任要把學生成長記錄袋作為顯示學生這一階段學習成就或持續進步信息的一連串表現、作品、評價結果以及相關記錄和資料的匯集。
(三)在組織實施綜合評價過程中,要充分發揚民主,嚴格評估程序。一般來說,其評估程序為:①學生自評,②結伴互評,③任課教師評價,④班主任評價,⑤學校評價,⑥評價結果反饋。
(四)在學期末和畢業前,各班主任應以書面形式將評價表通知學生本人及家長。各評價內容得A等第的學生在校園內公示15日以上。
若學生及其家長對評價結果有異議,應以書面形式公示期間向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提出申訴或復議,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應在收到申訴或復議之日起7日內給予書面答復。如學生及其家長對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的復議仍有異議,可以通過正常的途徑和程序向教育主管部門反映。
五、 結果應用
(一)“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總表)作為高校招生考生信息之一。學校應根據招生部門的規定時間和要求提供電子表格。
(二)在綜合素質評價中,普通高中學生道德品德和公民素養達不到“合格”,不能填報高校志愿。
(三)在綜合素質評價中,學生的“學習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單項達到A級且其他三項均為合格的,高校在同等條件下可以優先錄取;以上三項均為D級的,高校可以不錄取。
(四)學生如參加高校自主招生和面試,學校須提供學生成長記錄袋。
(五)中學向高校提供的學生檔案材料,必須包含學生成長記錄袋。
六、保障制度
(一)班主任、校長誠信承諾制度。班主任須簽訂誠信承諾責任狀。校長必須在“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上簽字。
(二)評價項目抽測制度。省教育廳將不定期組織對學生的理化生實驗操作能力和音樂、美術、舞蹈、體育等項目A等第的學生進行抽測。一旦發現有弄虛作假、違反規定評價程序操作的,一律取消其相應的等第,并將抽測學生和學校的有關情況記錄在案。
(三)責任追究制度。在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過程中,凡提供虛假材料或不按照規定程序操作的,要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對在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過程中涉嫌弄虛作假的學生,一經查實,取消其當年被高校錄取資格;已被高等學校錄取的,建議取消該生學籍。